商业模式有哪些

2024-05-16

1. 商业模式有哪些

商业模式有哪些

商业模式有哪些

2. 商业模式是什么意思?

经营模式是企业根据企业的经营宗旨,为实现企业所确认的价值定位所采取某一类方式方法的总称。其中包括企业为实现价值定位所规定的业务范围,企业在产业链的位置,以及在这样的定位下实现价值的方式和方法。根据经营模式的定义,企业首先有企业的价值定义。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企业实现价值是通过直接交易,还是通过间接交易,是直接面对消费者,还是间接面对消费者。处在产业链中的不同的位置,实现价值的方式也不同。综上,经营模式的内涵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是确定企业实现什么样的价值,也就是在产业链中的位置;二是企业的业务范围;三是企业如何来实现价值,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根据对产业链位置的不同选择,可以得出八种不同的组合,也就是可以得出八种不同的经营思想和模式:销售型、生产(代工)(纺锤型)型、设计型、销售+设计(哑铃型)型、生产+销售型、设计+生产型、设计+生产+销售(全方位)型和信息服务型。根据业务范围我们可以划分两类经营模式:单一化经营模式和多元化经营模式。

3. 商业管理公司的作用

以万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例:
主要负责经营管理万达商业地产公司开发的大型商业购物中心以及住宅、公寓和写字楼等多种类型物业项目。
万达商业管理公司拥有丰富的商业资源,强大的运营管理能力,物业管理面积已超过1000万平方米,创造了连续多年租金收缴率超过99%的世界行业纪录,已成为万达商业地产的核心竞争优势之一。

扩展资料
大连万达集团创立于1988年,伴随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步伐,万达集团迅速成长为中国民营企业的龙头企业,形成商业地产、高级酒店、文化旅游、连锁百货四大产业。
2012年,企业资产3000亿元,年收入1417亿元,年纳税202亿元,净利润超过100亿元。已在全国开业66座万达广场、38家五星级酒店、6000块电影屏幕、57家百货店、63家量贩KTV。2015年目标:亿元,净利润200亿元 ,成为世界级的企业集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万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商业管理公司的作用

4. 怎么区分企业是工业企业还是商业企业?

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的区别如下:
一、资金周转过程不同
1、工业企业少了生产这个环节。生产过程受技术条件、自然力作用、产品特点等因素的制约,往往要持续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资金周转发生中断,整个经营周期相应延长。
2、而商业企业相比,从总体上看,时间较长,资金周转较慢。

二、资金不同
1、商业企业流动资金占资金总量的比重要大。商业企业对经销的商品基本上不进行加工,免去了加工机械和厂房的支出,资金除部分用于物流环节中仓储、运输机械的购置外,其余大部分垫支于经销的商品。
2、而在工业企业的资金结构中,流动资金占的比重较商业企业要大。一般说来,流动资金较固定资金的周转要快得多,因此,总的看来,工业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比生产企业要快。
三、商流和物流不同
1、工业企业的资金周转。商流和物流的分离流通企业加快流通速度、降低流通费用而经常采用的举措。工业企业的物流和商流持续时间长、费用高。
2、商业企业而在商流环节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商流和物流的分离,减少物流环节,可以大大缩短经营周期,加快资金周转。
扩展资料:
企业特征:
一、以商品的购、销、运、存为基本业务
商业企业的这一特征是与生产企业比较而言的。生产企业主要是借助机器和机器体系对原材料进行加工,使之生产出符合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需要的产品。
而商业企业则主要是通过对商品的购进和销售以及因此而必需的运输和储存业务,完成商品由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转移的过程,满足消费的需要。
商品的购进、运输、储存、销售也是流通过程中的四个基本环节。它们在流通过程中各自处于不同的地位,起着不同的作用。合理组织商品流通的四个基本环节,是实现流通的基本要求,是提高流通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也是商业企业的基本职能。
二、对经营的商品基本上不进行加工或只进行浅度加工
通常情况下,商业企业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商品的流通,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与生产企业不同,它们对经营的商品基本上不进行加工或只进行浅度加工。大部分商品,特别是生产资料中的机电产品和大部分消费品,经过流通过程,其使用价值和外部形态不发生变化。
随着流通规模的扩大,为解决生产的“少品种、大批量、专业化,与消费多样化之间的矛盾,流通加工发展较快。从开始时的装袋、分包、贴标签、折弯、打眼等简单形式,向按照用户需要进行金属材料剪裁切割,木材精细加工,平板玻璃套裁,混凝土和水泥制品加工,型煤及工业配煤等高级和复杂形式发展。
三、实现商品使用价值的运动和价值形态的变化
生产企业通过对原材料和半成品进行加工、制造,改变其内部结构、外部形态和物理化学性能,从而形成新的使用价值。在该过程中付出的活劳动也物化到产品中去,创造出新的价值。
进入流通领域,商业企业通过购进、运输、储存、销售等一系列流通活动,将商品由生产企业转移到消费者或用户手中,完成商品的空间位移和价值形态变化。
商品的使用价值保持不变,商品的价值在商流(购进和销售)中也保持不变。在这一过程中,商业企业要投入一定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从而发生一定的流通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业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企业

5. 怎样理解“商业实质”这个概念?

商业实质是指必须是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或者是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企业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判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根据换入资产的性质和换入企业经营活动的特征等,换入资产与换入企业其他现有资产相结合能够产生更大的效用,
从而导致换入企业受该换入资产影响产生的现金流量与换出资产明显不同,表明该项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扩展资料:
认定某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金额相同,时间显著不同;
2、未来现金流量的时间、金额相同,风险显著不同;
3、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相同,金额显著不同。
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应当关注交易各方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实质

怎样理解“商业实质”这个概念?

6. 怎样才算是商业欺骗

商业欺诈行为的构成要素有以下四方面:
1、主体方面
商业欺诈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商业活动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只要从事了商业欺诈行为,均可成为商业欺诈行为的主体。
商业欺诈行为的主体既包括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主体,如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又包括未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未经工商机关核准登记的主体,这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应经工商机关核准登记,但未经工商机关登记便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者;
另一种情况是指无需工商机关核准登记便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事业单位,如行政机关出售、出售空闲办公场所中的商业欺诈行为,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的商业欺诈行为,商业欺诈常见的违法主体有商贸行业、生活服务行业的单位和个人,比如商场、超市、美容院等等。
2、主观方面
商业欺诈在主观上表现为具有欺诈的故意,其动机一般是为了牟利。
所谓欺诈的故意,是指欺诈的一方明知自己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且会使被欺诈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欺诈的故意包括欺诈人有使自己或第三人因欺诈行为而获得财产上的利益或使相对人遭受损失的故意。
欺诈故意的着眼点主要在于是否妨碍他人自由地作出意见表示,不论是否取得财产上的不法利益,都可以构成欺诈。欺诈方告知虚假情况,不论是否使自己或第三人牟利,不妨碍恶意的构成;但如果欺诈者意识到自己的欺诈行为会使自己或第三人牟利、使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害而故意为之,则可认为欺诈者具有较大的主观恶意性。
如果一方向他方陈述某种事实时,对于其陈述的事实的真伪性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仍向他方作出陈述,以致于因陈述事实的虚假性而导致他方陷入错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欺诈的故意。
如不能确定自己出售的商品具有某种功能而向他人吹嘘该商品具有该种功能,则认定陈述的一方具有欺诈的故意,因为陈述人不能判定其陈述的事实是否真实也就不能以真实的事实陈述给他人。
在陈述时,陈述方应当知道该事实若属虚假,会使他方陷入错误认识,而陈述方却以“真实”的事实向他方陈述,显然可认定陈述方具有欺诈他方的故意。
3、客观方面
商业欺诈的客观方面,指商业欺诈的主体在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方将其欺诈故意实施于外部的行为,在实践中大多表现为故意陈述虚伪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的行为。
所谓故意陈述虚假情况,也就是指虚伪陈述,如将赝品说成真迹,将质量低劣的产品说成是优质产品。所谓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的情况而故意不告知。一般来说,陈述的义务来源于两方面:
(1)法定的陈述义务。如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销售者在出售某种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的产品,应当事先向消费者或用户作出说明。否则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说明。比如在交易活动的磋商过程中一方向另一方作出的陈述是真实的,但在订约时,此项事实已经发生了变化,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一方也应该向对方告知变化的情况,不能使对方依据过去的事实而订约。
4、侵犯的客体
商业欺诈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以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当事人在商业活动中采取了隐瞒事实真相或编造虚假事实等手段,违背了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没有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从而在市场博弈中获得了更多的交易机会,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另一方面,由于当事人的欺诈事实,使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行为”不仅仅指实际已造成的结果,还包括造成这种结果的可能性。也就是说,有关行为只要可能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即使还没有造成实际损害,仍可构成商业欺诈行为。

扩展资料:

治理商业欺诈的基本策略
治理商业欺诈的基本策略要做到“五个结合”
1、事前防范与事后惩治相结合,以事前防范为主;
2、普及教育与专门治理相结合,以普及教育为主;
3、重点防范与普遍防范相结合,以重点防范为主;
4、知识应用与技术应用相结合,以知识应用为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欺诈

7. 什么是商业垄断

商业垄断,经济学术语,一般分为卖方垄断和买方垄断。卖方垄断指唯一的卖者在一个或多个市场,通过一个或多个阶段,面对竞争性的消费者,买者垄断则刚刚相反。垄断者在市场上,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调节价格与产量。
垄断是从自由竞争中成长起来的。资本家为了在追逐利润的竞争中取得胜利,必须采用新的技术设备,扩大生产规模,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降低生产成本。这就需要不断地进行资本积聚,即通过剩余价值的资本化来不断地扩大资本。在资本积聚的基础上,竞争又引起资本集中。
这主要是通过大资本吞并中小资本,或建立股份公司的方式来实现的。资本积聚和资本集中的结果,使生产日益集中于少数大企业。当生产集中发展到一个部门已被少数大企业所控制的阶段,必然会形成垄断。

扩展资料:
垄断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特许垄断
有些独家经营的特权是由法律所规定并受到法律保护的,专利权和版权便是法律特许的垄断。为鼓励创造发明,绝大多数国家制定有专利法,可见专利垄断是由法律壁垒造成的。在某些场合下,政府授予某厂商独家经营的权利;也有时政府经过招标竞争通过合同的形式授予独家经营的特权。

2、自然垄断
如果某种产品需要大量固定设备投资,大规模生产可以使成本大大降低,那么,一个大厂商就可能成为该行业的唯一生产者。由一个大厂商供给全部市场需求时平均成本最低,两个或两个以上厂商在该市场上经营就难以获得利润,这种情况下,该厂商就形成自然垄断。

3、策略性垄断
如果除垄断者外另无他人掌握某种生产技术或诀窍,该市场自然形成技术性垄断。在既无技术壁垒又无法律壁垒的情况下,厂商通过高筑壁垒以确立或巩固其垄断地位,这便是策略性垄断。

4、其他垄断壁垒
上述壁垒并没有列尽全部因素,也不一定相互排斥。如厂商控制了某种原材料的供应。凡是阻挡竞争者进入市场的壁垒都是造成垄断的原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垄断

什么是商业垄断

8. 什么是商业策略

经营战略规划,是指工商企业的部门或者单位根据国家和上级单位的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的长期规划。这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实用的金融经济模式。例如,工商企业的三年、五年、十年规划都属于这一范围。
企业战略是指企业指导企业在本行业内竞争的战略总和,包括一系列的财务政策、组织结构等活动。制定适当的经营战略是企业在本行业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最佳途径。

扩展资料:
商业策略的特点与种类:
(1)特点
商业发展规划具有以下特点:
1、全局性和整体性。在社会经济总体战略规划中,商业发展规划的任务是将商业战略规划和工业战略规划、农业战略规划衔接起来,充分发挥商业的纽带作用,使商品生产和经营者共同面对市场,实现在战略目标、步骤和措施上的协调同步,调节生产与流通的关系。
2、长远目标与阶段目标有机结合。
3、权威性。发展战略规划,须经充分调查、测算、分析、研究后制定,并经决策层审定,使它在内核和表征上均具权威性。
(2)种类
按时限可分长期规划和中期规划;按区域划分,有全国性规划、地区性规划、企业规划;按内容划分,有综合性全局战略规划和单项专业性战略规划;按市场目标划分,有市场经营渗透战略、市场经营开拓战略、新产品市场经营战略、混合市场经营战略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战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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