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口后外汇收汇核销的问题

2024-05-15

1. 关于出口后外汇收汇核销的问题

如果你们公司装了核销报审系统的话就不用去外管局了,可以自行在网上核销。至出口日期起90天内要申报退税,逾期会转内销反倒要交税,所以在这三个月的时间内要把增值税发票(自开票之日起30天内要认证掉)开回,核销单报关单追踪货代要回来。
货物报关后只要在电子口岸有信息了,可以先进行交单,交单后四五天再到核销报审系统里进行数据提取,就会有核销单的信息了。
还有一点,如果外汇的钱客人一直没打过来的话,90天内可以先行申报退税,等以后收汇了再进行核销(自出口日期180天内)。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你可以去百度里搜下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信息的。这里一时半会也讲不完^-^

关于出口后外汇收汇核销的问题

2. 请问出口退税和出口收汇的先后顺序有规定吗?是否没有收到外汇就不能办理出口退税?

对于非六类企业(即通常所说的出口退税B类企业),可以先办理退税(视为单证齐全给予退税),只要在210天内外汇核销即可,对于六类企业(级C类企业),则必须要先核销,再单证齐全退税。
不管是哪一类企业,在申报环节上,收汇和退税都是可以同时操作的,只是在单证齐全这一环节上,C类企业必须核销在前,B类企业核销可前可后。
只要产品出口,就要申报;等出口单证(主要是报关单)收齐了,就可以申请退税,与是否收到货款无关;这是指月度。国家对出口实行宏观控制,年度有关部门会对出口情况进行综合审核,超期收款会影响退税的。
出口退税的有效时间是出口报关后90天内,在这期间可以正常退税,如果有特殊原因可以申请延期一次;退税前必须先核销,如果没有收取外汇,导致不能核销,过了退税的时限就不能退税.

扩展资料:
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退税

3. 出口收汇说明问题

(1)你这个外贸公司是新成立的吗?以前做过外贸吗?第一次做吗?若第一次做,那你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完了,马上到海关、外管局、商检、银行去进行相关的注册登记,由于各个地方的具体手续有所不同,这里不做叙述,赶快一家一家去咨询办理。
(2)如果你们公司这些注册登记已经齐全,只是你是菜鸟,那我简单地说一下。
你是从内地和香港二家生产商采购,然后出口巴西。这就比较麻烦,你一笔生意,在外汇管理上做了二个不同管理性质的收汇,等于是二笔不能混淆的生意。
A)内地采购,就是一般的出口贸易,收到预付宽款后在网上进行预付款登记,如果新登记公司没有预付款额度,可以到外管局柜面上办理。登记完后,这个钱才可以从银行划入你公司的帐户。出运后,90天内收妥余款,可以将二张银行水单、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单核销联到外管局核销,将核销单中的退税联和报关单的退税联、增值税发票在出运后90天内交税务局退税。这里只能简单介绍一下大致流程,其中还有许多注意事项、时间节点的控制、文件的准备等等诸多问题。初次接触,一定要一家一家部门去咨询,宁可多跑几次,问问清楚,以免退不到税,还要交罚款就麻烦了。外贸有个特点,事后补办非常麻烦,有时候根本就不能补办,让你上下不得。
B)看了A)你也知道香港采购有什么不同了,香港是独立的海关体制,外汇管理体制,和大陆没有关系,而大陆又是外汇管制国家,外汇不能自由兑换和流通,所以,从香港直接出口的那部分货的货款,如果你要把这部分所得利润留在国内,而不是香港,你要事先到外管局咨询,并要得到他们的同意,要让外管局确信你这个不是热钱。否则你汇进国内,你也没有办法用,银行没有办法将这笔钱划入你公司的帐户。因为没有相应的出口记录,没有相应的用汇额度,钱取不出来。当然其后的核销和退税更不成立了,外汇核销单、报关单、增值税发票都没有。
C)你先到上述部门一一咨询一下,有什么具体问题再来讨论。现在如果将过程和内容细节全部解释清楚,大概要上至少一周的课,你没有碰到过,还听不明白。

出口收汇说明问题

4. 【如何办理出口退汇业务】

(一)需提供的资料:
1、未出口报关但已预收全部或部分货款后因故终止执行合同,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退赔外汇申请。
(2)出口合同。
(3)终止执行合同证明或退赔协议。
(4)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或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
2、已出口收汇、未办理核销的,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退赔外汇申请。
(2)出口合同。
(3)退赔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4)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5)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
(6)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7)加盖海关“验讫章”并注明“退运货物”字样的进口报关单(退货赔付时提供)。
3、已出口且已核销的,提供以下材料:
(1)出口合同。
(2)退赔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3)核销单退税联正本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未退税(或已补税)证明。
(4)加盖海关“验讫章”并注明“退运货物”字样的进口报关单(退货赔付时)。
4、境外将货款错汇入境内未核销的,提供情况说明、外方要求退汇函件、核销专用联或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
(二)主要法规依据:
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2、《关于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
(三)备注:
1、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相应冲减出口单位的出口收汇核销实绩后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并加盖出口收汇核销监管业务章。
2、对提供进口报关单的,外汇局应按规定在“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中对相应的进口报关单进行核注、结案。
3、对已出口收汇未办理核销的退赔外汇,应先办理核销后再进行“已出口赔付”处理。
4、自动核销企业发生退赔:由外汇局指定一笔该企业符合要求的收汇数据进行冲减操作。

5. 出口收汇核销问题

  外管局核销还需要带带的文件如下:
  1.在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输出 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和个人私章(两份);
  2.报关单;
  3.出口收汇核销单;
  4.出口货物统一发票的结汇联;
  5.银行水单.
  外管局核销后,出口货物的要办理退税申请。出口货物在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处理以及经过退税机关的退税鉴定的基础上,出口企业按退税期限,可按照“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要求生成《出口货物退税进货凭证申报表》、《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并填写《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连同有关退税凭证及申报数据,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退税。

  附:外贸出口退税详细操作流程:
  1、下载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0.0,安装后通过系统维护进行企业信息设置。
  2、通过退税系统完成出口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3、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在发票开票日期30天内,在“发票认证系统”或国税局进行发票信息认证。
  4、通过退税系统完成进货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5、通过系统中“数据处理”的“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和“换汇成本检查”后生成预申报数据。
  6、网上预申报和察看预审反馈。
  7、在申报系统中录入 单证 备案数据。
  8、预审通过后,进行正式申报,把预申报数据确认到正式申报数据中。
  9、打印出口明细申报表、进货明细申报表、出口退税申报汇总表各2份;并生成退税申报软盘,软盘中应该有12个文件,并在生成好的退税软盘上写上企业的名称和 海关 代码。
  10、准备退税申报资料,到退税科正式申报退税;(需要在出口日期算起90天内进行正式申报)。所需资料如下:
  打印好的专用封面纸;
  《出口退税申报汇总表》;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请表》;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请表》;
  出口退税专用核销单;
  增值税票抵扣联;
  代理出口证明(如属代理出口的);
  出口退税专用 报关单 ;
  资料封底。 以上单据在装订时请按关联号排列,所有单据竖着放靠右侧在上方装订,装订成一册。另外应附两套退税申报表(退税汇总申报表;退税进货明细表;退税出口申报明细表)并加盖公章。
  企业到退税机关办理退税正式申报,退税机关审核软盘及报表和资料合格以后,企业将软盘和资料及一套退税申报表交给退税机关,退税机关会将一张退税汇总申报表签字盖章后返还给企业。正式申报退税即完成。

出口收汇核销问题

6. 在出口退税中什么叫做已经收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呢

咱们国家以前出口收汇是必须汇回国内的。具体有一套措施,也就是出口收汇核销。这个主要是出口企业在出口前需到外汇局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出口时向海关提交,出口后,外汇局根据发放给企业的出口收汇核销单监督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收回外汇到国内。
当企业出口收到的外汇汇回国内账户后,银行会给企业出具出口收汇凭证,企业再拿着收汇凭证、出口报关单、出口核销单、商业发票等材料到外汇局核销。外汇局会把出口核销单上专门的一联加盖“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章”后退给企业。这个过程叫“已经收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现在这个过程已经十分简化,凭借金关和金宏工程,基本不需要再使用纸质单据就能完成收汇核销的全部过程。

7. 出口收汇核销的若干疑问

水单上可以有别的核销单号,但一定要含有这次核销的核销单号,这是对的。
我有两笔核销单要核,因为这两笔不退税所以一直在押后,导致现在手里的水单没有这两笔的核销单号,不知道这样可不可以核销:可以核销,现在不用拿单据到柜台去,即使水单上没有此核销单号自己也能核销掉。但为了保险起见,你可以要求银行将核销单号添加到水单上。用批次就行。
这次的情况是一张水单对两张核销单,但是水单上的金额比量比核销单金额大很多,而且水单上没有这两笔核销单的核销单号:大再多也没问题的,但水单上必须要有至少3个核销单号,这样你就可以签个余额。然后核销掉就没问题了。

出口收汇核销的若干疑问

8. 请问出口退税和出口收汇的先后顺序有规定吗?是否没有收到外汇就不能办理出口退税?

对于非六类企业(即通常所说的出口退税B类企业),可以先办理退税(视为单证齐全给予退税),只要在210天内外汇核销即可,对于六类企业(级C类企业),则必须要先核销,再单证齐全退税。
不管是哪一类企业,在申报环节上,收汇和退税都是可以同时操作的,只是在单证齐全这一环节上,C类企业必须核销在前,B类企业核销可前可后。
只要产品出口,就要申报;等出口单证(主要是报关单)收齐了,就可以申请退税,与是否收到货款无关;这是指月度。国家对出口实行宏观控制,年度有关部门会对出口情况进行综合审核,超期收款会影响退税的。
出口退税的有效时间是出口报关后90天内,在这期间可以正常退税,如果有特殊原因可以申请延期一次;退税前必须先核销,如果没有收取外汇,导致不能核销,过了退税的时限就不能退税.

扩展资料:
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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