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电话?

2024-05-13

1. 南宁住房公积金电话?

温馨提醒:

(一)缴存单位各缴存人可通过南宁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途径了解南宁公积金中心最近动态消息;

(二)受前期业务暂停影响,2021年11月1日至8日期间前后一段时间内,南宁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办事群众可能较多,等待时间可能较长,请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人予以理解,尽量预约办理、错峰前往。

如有疑问或遇到问题可及时与南宁公积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71-12329。 【摘要】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电话【提问】
温馨提醒:

(一)缴存单位各缴存人可通过南宁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途径了解南宁公积金中心最近动态消息;

(二)受前期业务暂停影响,2021年11月1日至8日期间前后一段时间内,南宁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办事群众可能较多,等待时间可能较长,请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人予以理解,尽量预约办理、错峰前往。

如有疑问或遇到问题可及时与南宁公积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71-12329。 【回答】

南宁住房公积金电话?

2.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

法律分析: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为:12329。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收集管理企事业单位职工定期缴存的公积金专属部门,收集到的款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跟购房、租房有关的贷款支出。目前政策上对于职工的公积金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宽松,大家可以到当地公基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提取等相关业务。公积金实质上就是职工的工资,如果一直不用,只能存在管理中心,直到退休之后可以全部提取出来。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住房储金。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办法建立的一笔属于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专项用于个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费用。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它由职工及职工所在单位交纳。职工个人按月交纳占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也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均归职工个所有,随着工资发放时交纳,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当职工离退休时,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3.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

法律分析: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为:12329。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收集管理企事业单位职工定期缴存的公积金专属部门,收集到的款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跟购房、租房有关的贷款支出。目前政策上对于职工的公积金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宽松,大家可以到当地公基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提取等相关业务。公积金实质上就是职工的工资,如果一直不用,只能存在管理中心,直到退休之后可以全部提取出来。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住房储金。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办法建立的一笔属于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专项用于个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费用。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它由职工及职工所在单位交纳。职工个人按月交纳占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也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均归职工个所有,随着工资发放时交纳,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当职工离退休时,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

4.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0771-12329。公积金的好处如下:1、公积金是每个月都要求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缴纳的,最终这笔资金都归员工个人所有,所以公积金是对职工每月工资的叠加;2、公积金无需缴纳个税;3、公积金是给员工的福利,因此属于个人财产;4、公积金职工可用公积金来买房、租房、翻修房屋等;5、员工若是用公积金来还贷款的话。要比借商业贷更实惠;6、公积金还能用于看病,当职工及其家属患了重病时,也可以将公积金提出来用于治病救人;7、公积金还适用于低保人群,当某个人生活困难,被政府等相关机构认定后,该人及其配偶可申请领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1、机关、事业单位;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5.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电话

温馨提醒:

(一)缴存单位各缴存人可通过南宁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途径了解南宁公积金中心最近动态消息;

(二)受前期业务暂停影响,2021年11月1日至8日期间前后一段时间内,南宁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办事群众可能较多,等待时间可能较长,请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人予以理解,尽量预约办理、错峰前往。

如有疑问或遇到问题可及时与南宁公积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71-12329。 【摘要】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电话【提问】
温馨提醒:

(一)缴存单位各缴存人可通过南宁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途径了解南宁公积金中心最近动态消息;

(二)受前期业务暂停影响,2021年11月1日至8日期间前后一段时间内,南宁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办事群众可能较多,等待时间可能较长,请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人予以理解,尽量预约办理、错峰前往。

如有疑问或遇到问题可及时与南宁公积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71-12329。 【回答】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电话

6.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机构简介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前身是广西首府南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3年,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行机构调整后更名为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是直属南宁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南宁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进行统一归集、统一管理、统一运作。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十个科室、五个营业部、一个分中心、六个管理部中心下设五个科室和武鸣、邕宁、横县、宾阳、马山、上林、隆安七个管理部,各县管理部属中心的派出机构。中心对管理部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规章制度。【摘要】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提问】
您好,南宁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
邮编:530022
电话:0771-5705843
地址:南宁市望园路3号
分类:地市级政府机关【回答】
也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电话:0771-12329【回答】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前身是广西首府南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其主要职责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南宁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进行统一归集、统一管理、统一运作。
中文名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别名
南宁公积金
前身
广西首府南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性质
组织机构
内设机构
办公室等【回答】
机构简介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前身是广西首府南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3年,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行机构调整后更名为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是直属南宁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南宁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进行统一归集、统一管理、统一运作。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十个科室、五个营业部、一个分中心、六个管理部中心下设五个科室和武鸣、邕宁、横县、宾阳、马山、上林、隆安七个管理部,各县管理部属中心的派出机构。中心对管理部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规章制度。【回答】

7. 南宁市公积金中心客服电话

南宁公积金电话0771-12329。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业务咨询电话:0771-12329  0771-12345。邮编:530022。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3年9月8日,前身为广西首府南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隶属于南宁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直属于南宁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机构组成:
管理中心下设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会计科、归集管理科、贷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审计稽核科、信息管理科、服务管理科、关党委十个机关科室和兴宁、江南、青秀、西乡塘、邕宁、良庆、武鸣、横州、宾阳、上林、马山、隆安十二个管理部。2006年8月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成立,隶属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3月,管理中心接管南宁铁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成立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简称“铁路分中心”)。铁路分中心作为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内设综合科、归集管理科、贷款管理科、财务会计科及南宁、柳州、桂林、玉林四个管理部。管理中心对铁路分中心、管理部实行“四统一”(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规章制度)管理。
以上内容参考: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南宁市公积金中心客服电话

8. 南宁公积金电话

南宁公积金电话0771-12329。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业务咨询电话:0771-12329  0771-12345。邮编:530022。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3年9月8日,前身为广西首府南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隶属于南宁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直属于南宁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机构组成:
管理中心下设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会计科、归集管理科、贷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审计稽核科、信息管理科、服务管理科、关党委十个机关科室和兴宁、江南、青秀、西乡塘、邕宁、良庆、武鸣、横州、宾阳、上林、马山、隆安十二个管理部。2006年8月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成立,隶属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3月,管理中心接管南宁铁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成立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简称“铁路分中心”)。铁路分中心作为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内设综合科、归集管理科、贷款管理科、财务会计科及南宁、柳州、桂林、玉林四个管理部。管理中心对铁路分中心、管理部实行“四统一”(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规章制度)管理。
以上内容参考: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