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黄金月薪待遇怎么样?有前途吗?

2024-05-15

1. 国金黄金月薪待遇怎么样?有前途吗?

国金黄金月薪待遇还不错,有前途。
工资收入月薪:6000元,年终奖:5000元。五险一金:有社会保险(5险),有住房公积金。上班时间:经常晚下班,周六周天轮班。 福利待遇,有一定帮助,只是工作的效率比较低下。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黄金”)是一家集贵金属工艺品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于一体的集团型企业,注册资本为36000万元人民币。
总部设立在北京,全国各地设有300多家分支机构,拥有员工2000余人。公司在北京、深圳两大城市分别建立了3家创新型贵金属艺术工厂及5个新技术试验基地,占地面积近2万平方米。
在未来的发展中,公司仍将积极践行“改变、创新、超越;诚信、责任、实干”的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服务”的企业宗旨,努力与所有合作伙伴一道,共同开拓贵金属文化艺术领域更加美好的未来。

国金黄金月薪待遇怎么样?有前途吗?

2. 国金黄金月薪待遇怎么样?有前途吗?

国金黄金月薪待遇还不错,有前途。
工资收入月薪:6000元,年终奖:5000元。五险一金:有社会保险(5险),有住房公积金。上班时间:经常晚下班,周六周天轮班。 福利待遇,有一定帮助,只是工作的效率比较低下。

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黄金”)是一家集贵金属工艺品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于一体的集团型企业,注册资本为36000万元人民币。
总部设立在北京,全国各地设有300多家分支机构,拥有员工2000余人。公司在北京、深圳两大城市分别建立了3家创新型贵金属艺术工厂及5个新技术试验基地,占地面积近2万平方米。
在未来的发展中,公司仍将积极践行“改变、创新、超越;诚信、责任、实干”的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服务”的企业宗旨,努力与所有合作伙伴一道,共同开拓贵金属文化艺术领域更加美好的未来。

3. 国金黄金集团有前途吗

总体来看还是很不错的,若能进去都很好!

国金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黄金集团,是一家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集贵金属艺术品研发、销售为一体的集团型民营企业,注册资本为11800万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市。行政办公区设在北京CBD中央商务区的核心区域万达广场,员工约600人,年销售额近20亿元。

资质、荣誉
国金黄金集团自创立以来,相继担任中国黄金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北京工美(联合企业)集团董事会成员单位。
国金黄金集团从涉足艺术黄金领域之初就始终坚持踏实、规范经营,精心研修产品品质,努力践行“非凡技艺、完美品质、无上妙品、风雅天成”的产品理念。在2009、2010、2011年举办的北京国际金融博览会上,国金黄金集团连续三届蝉联“最受大众信赖贵金属品牌”奖。
国金黄金集团坚定确立“为梦想同行,为不凡创新,为品质生活,创造恒久价值,成为一家让人尊敬的全球典范企业”的企业愿景,积极秉持“改变、创新、超越;诚信、责任、实干”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以真诚友好的合作态度面对广大客户与合作机构,集团得到良性而稳固的发展。历年来,集团与北京工美集团、上海造币有限公司、沈阳造币有限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固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集团荣获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贵金属特许生产商和零售商、2011年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贵金属特许生产商和零售商、2011年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独家贵金属特许生产商和零售商的资质后,成功设计、生产并推出了众多贵金属特许产品,工艺先进,品质卓越,并先后成功进入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的贵金属销售体系,深受各大银行机构的认可与广大消费者的喜爱。2010年12月,国金黄金集团荣获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优秀特许零售商”、“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特许产品质量奖”;2011年初,国金黄金集团以高贵精致的产品在交通银行贵金属开门红竞赛中再次荣获“最受欢迎产品奖”。2011年1月8日在招商银行总部独家承办了深圳大运特许贵金属产品新闻发布会。2011年与招商银行的前三季合作中,创造了约占招商银行总行贵金属零售业务量一半的优秀业绩。2011年10月,国金黄金集团工美大厦旗舰店单日销售突破700万,打破工美大厦尘封半个世纪的销售纪录。2011年10月,国金黄金集团获准成为2014年中国南京青奥会特许贵金属生产商与零售商。

国金黄金集团有前途吗

4. 国金黄金集团离职率

  各个单位的离职率不会公开的。
  离职原因大体有以下几方面:
  1、感觉个人在公司发展的空间有限;
  2、薪酬待遇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15%-20%,员工将对公司产生抱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25%,员工将极有可能选择离职)
  3、员工与领导层之间的互相信用程度较差,员工与上司不容易沟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视;
  4、与领导人在公司理念上产生分歧(这条大都发生在企业高层离职上);
  5、企业人际关系过于复杂,导致员工情绪低落、心情郁闷;
  6、公司发生改制、股东或主要经营者更换等,被调整离职;
  7、个人原因(如自己选择创业、离开企业所在城市、出国、考研等)选择离职;
  8、公司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不清晰,在员工晋升、培训、薪酬增幅、激励、承担更多工作责任方面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员工感觉到成长机会较少而选择离职;
  9、办公环境不佳,如有辐射、噪音、被动吸二手烟等;(这一项在女性离职原因中占有一定比例);
  10、合同期满或项目(工程)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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