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有哪些课程?

2024-04-28

1. 经济法有哪些课程?

竞争法、消费者法、银行业法、证券法、财税法、劳动法、土地法和房地产法;
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要从以下三点把握这个概念:
(一)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
;
(二)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有哪些课程?

2. 经济法教程的介绍

《经济法教程》突出知识的应用性和完整性,强化运用相关法律知识的综合能力。目前有些相关教材过于强调“理论够用”,教材内容上过于简要,以致忽视这种教材主要针对的是非法律专业学生,有很多基础知识、专业术语没有略作交待,影响学生利用教材进行自主学习。

3. 经济法教程的内容简介

《经济法教程》突出知识的应用性和完整性,强化运用相关法律知识的综合能力。目前有些相关教材过于强调“理论够用”,教材内容上过于简要,以致忽视这种教材主要针对的是非法律专业学生,有很多基础知识、专业术语没有略作交待,影响学生利用教材进行自主学习。另一方面《经济法教程》突出对专业的适用性。经济法课程是目前高职院校中开设面较广的一门课程,但来自教学一线的教师反映,不同专业所教授的经济法课程内容差别较大,如金融证券类专业,侧重于票据法、证券法、金融法规等,财会类专业侧重于企业管理法等,商贸类专业侧重于市场规则法等。而目前很多同类教材没有注意到这种需求,在章节设计上采取大而全方针,看起来各专业都能用,但用起来又总觉不够。

经济法教程的内容简介

4. 综述经济法课程体系

1.了解经济法的发展概况。 
    
2.明确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     

3.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4.掌握我国经济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 
    

5.学会运用经济法理论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本课程的教学要求中,“了解”、“明确”、“掌握”、“应用”是四个由低到高、逐步深入的能力层次要求。“了解”是指知道有关情况;“明确”是指在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正确理解有关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准确表述;“掌握”是指在明确的基础上,能把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的完整内容;“应用”是指在掌握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结合基本制度,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本课程考核中,要求“了解”的部分一般不作为考核内容;要求“明确”、“掌握”、“应用”的部分作为重点考核的内容。

5. 经济与法的介绍

《经济与法》每天精心选择一个典型案例,用三十分钟悉心讲述案例背后蕴涵的法理及规章制度,挖掘市场经济活动中存在的法律缺失,及时传播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栏目在经济生活领域中的法制宣传作用。作为财经频道唯一一档法制专题节目,《经济与法》着重向观众传递“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则”,关注个体在经济活动中的法律困惑,法律认识,以栏目的影响来推动市场经济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经济与法的介绍

6. 经济法的介绍

《经济法》是2011年由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的经济学类图书,作者为李利军。

7. 简答经济法课程体系

1.了解经济法的发展概况。 

2.明确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 

3.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4.掌握我国经济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 

5.学会运用经济法理论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本课程的教学要求中,“了解”、“明确”、“掌握”、“应用”是四个由低到高、逐步深入的能力层次要求。“了解”是指知道有关情况;“明确”是指在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正确理解有关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准确表述;“掌握”是指在明确的基础上,能把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的完整内容;“应用”是指在掌握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结合基本制度,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本课程考核中,要求“了解”的部分一般不作为考核内容;要求“明确”、“掌握”、“应用”的部分作为重点考核的内容。

简答经济法课程体系

8. 经济法是一门什么样的课程?

经济法学的概念 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对此,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经济法学是一门法学学科。 法学是研究法及其发展规律的社会科学。所谓社会科学,是研究社会现象的学科。法学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是社会科学体系中的一门学科。它与政治经济学、经济学、军事学、社会学、文学、史学等同属于社会科学体系的其他学科,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是各自研究的社会现象不同。法学是以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 经济法学是一门法学学科。它与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同属于法学体系的其他学科,也是有共性,有个性。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是各自研究对象的特殊性。 第二,经济法学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 毛泽东同志指出:“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可见,我们要在正确认识经济法学是一门法学学科的同时,必须明确它的研究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从而搞清楚经济法学不同于法学的其他分支学科的特殊本质,将经济法学同其他事物区分开来。 我们认为,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这就是说,经济法学不仅研究经济法,而且研究经济法的发展规律;不仅研究经济法的现状,而且研究经济法的历史发展;不仅研究静态的经济法,而且研究动态的经济法。 经济法学的地位 经济法学的地位,是指经济法学在法学体系中所处的位置。所谓法学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法学分支学科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一般认为,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将法学分别划分为:国内法学和国际法学、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独立学科和边缘学科、传统学科和新兴学科等等。在第一次划分结束以后,根据实践的需要,还可以继续进行划分。例如,可以将国内法学划分为经济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等;将国际法学划分为国际公关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 那么,经济法学在法律体系中是一门什么样的学科呢?这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回答: 第一,经济法学是一门国内法学。 国内法学是相对于国际法学而言的。国际法学,是指研究国际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国内法学,是指研究国内法学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人们平时所说的经济法,实际上是相对于国际经济法而言的国内经济法。所以,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属于国内法学的范畴。 第二,经济法学是一门应用法学。 应用法学是相对于理论法学而言的。理论法学,是指研究法的共同问题和法发展的一般规律的法学学科。经济法学同社会实践具有紧密联系,实用价值很大,因而是一门应用法学。当然,它也有自己的理论和理论价值。 第三,经济法学是一门独立学科。 独立学科是相对于边缘学科而言的。边缘学科,是指研究对象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学科的研究对象的学科。独立学科,是指具有特定研究对象的学科。作为经济法学研究对象的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不仅具有一定的范围,而且同其他法学学科的研究对象是可以分开的。所以,经济法学是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 第四,经济法学是一门新兴学科。 新兴学科是相对于传统学科而言的。传统学科,是指历史悠久的学科。新兴学科,是指新近兴起的学科。经济法学与民法学等传统学科相比,它问世的时间要晚得很多。经济法学是一门在现代社会应运而生的年轻学科,是一门新兴的法学学科;同时,它也是一门迅猛发展中的学科,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学科。 第五,经济法学是一门重要学科。 判断一门学科是否重要?其重要程度如何?不决定于该学科和其他学科学者的主管愿望,而决定于它实际发挥作用的状况。在现代社会中,经济法学对于加强经济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所以,经济法学是一门重要的法学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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