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2024-05-14

1. 银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 [1998]32号)有明确规定,银行也应遵守。

一、会计凭证类都是15年 
二、会计帐簿类 
    1.总帐(日记总帐)、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簿是15年
    2.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25年
    3.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三、财务报告类 
   1. 月、季度财务报告 3年 
   2.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是永久
 四 其他类 
   1.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3.银行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5年
 
详细见百度文库
http://wenku.baidu.com/view/4be99415cc7931b765ce1591.html

银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2.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多少年

10年。重要的一般都永久,一般的业务大概15-20年。10年,2016年修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定期保管期限为10和30年。银行对帐单和余额调节表都是10年。拓展资料:一、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是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专。永久,即是指会属计档案须永久保存;定期,是指会计档案保存应达到法定的时间,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内、定期容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一般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技改项目的贷款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10~20年;小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下技改项目和流动资金贷款项目的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1~5年。二、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第七条 根据各贷款项目不同的保存和利用价值,人民币贷款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三种。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具有史料价值建设项目的贷款档案资料为永久保管。外汇贷款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相应的人民币贷款档案保管期限的上限执行。 第八条 贷款档案的保管期限,从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的第二年开始计算。三、第九条 各级行信贷业务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贷款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第十条 贷款档案每年固定归档一次。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的档案资料一般分两期归档,即项目竣工后进行第一期归档,贷款本息按期收回后再进行补充归档; 流动资金贷款项目的档案资料,在贷款本息按期收回后一次全部归档;逾期贷款的档案材料可比正常归档时间推迟一年移交归档。 第十一条 信贷业务部门指定的贷款档案管理人员,应于每年三月底以前,将上一年应归档的全部贷款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并整理立卷。

3.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多少年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年。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与“债权人”相对。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 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结算账户的种类,具体包括:1、债权结算账户是专门用来核算、监督企业同各个债务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债权结算的账户。这类账户的借方登记债权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债权的减少数,其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期末尚未收回的债权;2、债务结算账户是专门用来核算和监督企业同各个债权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结算业务的账户。这类账户的贷方登记债务的增加数,借方登记债务的减少数,其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债务的实有数;3、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是用来核算、监督企业同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往来结算业务的账户。某些与企业经常发生业务往来的单位,有时是企业的债权人,有时是企业的债务人。会计制度规定,预付账款不多的企 业,可以将预付账款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的借方,这样“应付账款”账户同时核算和监督也可以将预收款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的贷方,这样,“应收账款”同时核算和监督应收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情况,也是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对于债权债务类结算账户,其所属明细分类账的借方余额之和与贷方余额之和的差额,应当与有关的总分类账的余额相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交付借款的一方称为贷款人,接受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一方称为借款人。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多少年

4. 国家有没有法律规定说银行的信贷档案保管期限是多少?

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档案管理办法》规定:
第七条 根据各贷款项目不同的保存和利用价值,人民币贷款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三种。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具有史料价值建设项目的贷款档案资料为永久保管。
一般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技改项目的贷款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10~20年;小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下技改项目和流动资金贷款项目的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1~5年。
外汇贷款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相应的人民币贷款档案保管期限的上限执行。
第八条 贷款档案的保管期限,从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的第二年开始计算。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档案管理办法》规定:
第九条 各级行信贷业务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贷款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第十条 贷款档案每年固定归档一次。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的档案资料一般分两期归档,即项目竣工后进行第一期归档,贷款本息按期收回后再进行补充归档;
流动资金贷款项目的档案资料,在贷款本息按期收回后一次全部归档;逾期贷款的档案材料可比正常归档时间推迟一年移交归档。
第十一条 信贷业务部门指定的贷款档案管理人员,应于每年三月底以前,将上一年应归档的全部贷款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并整理立卷。
然后,第一期归档的固定资产贷款档案资料,按照项目竣工时间的先后顺序,第二期归档的固定资产贷款及流动资金贷款档案资料,按照如期收回贷款本息时间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贷款档案移交单”(“贷款档案移交单”式样附后)。
移交单一式两份,档案部门和移交部门各存一份。
第十二条 在办理逾期贷款档案移交前,移交部门的贷款档案管理人员,应先登记“逾期贷款统计台帐”(“逾期贷款统计台帐”式样附后),以便于信贷部门对逾期贷款的清收。
然后再按照贷款到期日的先后顺序,逐项目登记“贷款档案移交单”,并分别在移交单“备注”一栏注明“逾期”字样。
第十三条 逾期贷款本息全部收回或呆帐贷款经批准核销后,信贷业务部门贷款档案管理人员应在“逾期贷款统计台帐”上,对该项目予以注销。
然后,填写“收回逾期(核销呆帐)贷款通知单”(“收回逾期(核销呆帐)贷款通知单”式样附后),并及时送档案部门补充归档。
第十四条 贷款档案资料的收集,应围绕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按照贷款管理操作程序和贷款档案归档内容,形成多少归档多少,保证贷款档案资料的齐全与完整,避免破损和遗漏现象。
第十五条 一份文件如果既属于贷款档案归档范围,又属于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其原件应首先满足文书档案归档的需要,贷款档案可采用复印或摘记主要内容、文号的方法收集归档。
第十六条 归档的每一个贷款项目的档案资料,应按照项目前、中、后三期的顺序和贷款管理程序,视档案资料的多少,设立一个或多个案卷。
每一案卷应抄写三份卷内目录(“贷款档案卷内目录”式样附后),其中一份放在卷首,一份交档案部门作为检索工具,另一份留信贷业务部门备查。项目调查与信贷业务分设机构的,信贷业务部门的贷款档案管理人员可多抄写一份卷内目录,送项目调查部门备查。
第十七条 属于国家秘密和建设银行商业秘密的文件,信贷业务部门的贷款档案管理人员应在卷内目录“备注”栏内注明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免造成泄密、失密现象。

5. 国家有没有法律规定说银行的信贷档案保管期限是多少?

银行的信贷档案保管期限如下:1、大中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技改项目的贷款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10~20年;2、小型建设项目、限额以下技改项目和流动资金贷款项目的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1~5年;3、外汇贷款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相应的人民币贷款档案保管期限的上限执行。银行信贷档案是专门档案的一种,商业银行在对各类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管理、收回各类信用的授信活动中形成的档案。通常包括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信用分析报告、融资项目效益分析报告,以及外部审计师报告、借款人的贷款申请、银行信贷调查报告和审批文件、长期贷款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上级行的立项文件、贷款合同、授信额度或授信书、抵押合同保证书、抵押品评估报告、财产所有权证、借款人还款计划或还款承诺等。是银行信贷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也是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工作的重要依据。信贷档案的作用如下:1、有利于控制信贷风险源头;2、有利于预警信贷风险;3、有利于为依法管理提供依据。信贷档案是指银行在办理 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信贷业务的重要文件和凭据,主要由相关契约及凭据、借款人的基本资料、借款人的信贷业务资料、银行综合管理资料等组成。信贷档案的分类编辑如下:1、权证类;抵、质押权证、存单等;2、要件类;要件类档案是指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能够证明信贷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的基本要件;3、管理类;客户基本资料;4、保全类;保全类档案是指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处置等相关资料;5、综合类;综合类档案是指本行内部管理资料。

国家有没有法律规定说银行的信贷档案保管期限是多少?

6. 银行账户档案资料的保管方式

开户行办理完开户手续后,将客户提供开户资料原件和填写相关的申请书、协议、印鉴卡3资料交还客户;将加盖公章开户资料的复印件、填写申请书、协议、印鉴卡2上交事后监督;印鉴卡1由开户行B柜专夹保管、印鉴卡4上交对账中心。
扩展资料
银行(Bank),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银行按类型分为: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世界银行,它们的职责各不相同。
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
国有政策性银行: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1]
国有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等。[2]
投资银行:包括高盛集团、摩根士丹利、花旗集团、富国银行、瑞银集团、法国兴业银行等。
世界银行:用于资助国家克服穷困,各机构在减轻贫困和提高生活水平的使命中发挥独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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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内容有哪些?

1、通用档案保管期限表。2、专门档案保管期限表。3、同系统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4、同类型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5、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

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内容有哪些?

8. 储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储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五年、十五年和永久保管三种,并且保管期限只可延长,不可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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