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政策哪年开始

2024-05-15

1. 二胎政策哪年开始


二胎政策哪年开始

2. 二胎政策是哪年实行的

  2016年1月1日日,实行二孩政策(不是二胎,如果第一胎已经有2个或者以上子女的,没有二孩指标)。

  需要说明的事:严格义意上来说,全面放开的是二孩政策,不是二胎政策,如果第一胎已经有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是不能再生育二胎的):
  1,自2016年起,我国将正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2,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
  3,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
  4,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3. 二胎政策是从哪一年开始的

二胎政策是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的。二胎奖励政策:1、调整期限。对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分娩或引产的,享受生育津贴天数由90天调整为98天;对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生育津贴天数由20天调整为15天。对剖腹产、多胞胎生育的,增加的产假生育津贴与原规定相同,天数不变;2、享受60天延长产假生育津贴政策。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可享受省规定的60天延长产假生育津贴。原独生子女和晚育奖励性产假享受生育津贴的规定不再执行。这作为一条普惠性政策,让更多的女职工享受到延长产假的福利;3、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由目前的按职工本人生育保险缴费工资计发,调整为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4、取消女职工怀孕120天内申办保险的时间限制。女职工怀孕后,可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及时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二胎政策是从哪一年开始的

4. 二胎政策开放是哪一年


5. 国家二胎政策是什么时候开始生效的?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新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因此,二胎政策于2016年1月1日生效,至于具体的实施措施,地方人大将对修订《计划生育条例》,对二胎的政策的执行进行细化规定。

扩展资料:二孩政策不等于二胎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全会公报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也就是说,允许“二孩”而不是“二胎”,例如已经生育双胞胎的夫妻就不能再次生育。
新《计划生育法》还规定: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

国家二胎政策是什么时候开始生效的?

6. 哪一年放开的二胎政策

法律分析:二胎是从2016年1月1日起开放的。二孩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因为是二孩政策,故第一胎为多孩时,不可生第二胎。
2011年11月,中国各地全面实施双独二孩政策;  2013年12月,中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 
2021年5月11日,国新办就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结果举行发布会,“二孩”生育率明显提升。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7. 国家放开二胎政策是哪一年

法律分析:201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国家开放二胎政策在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这就向全国人民宣告,两孩生育新政策已在中国大陆全面实施。另外,在国家放开二胎之后,结婚夫妻生育二胎的,在产假方面享有和一胎同等的待遇。目前,广东的新计生条例中已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奖励假。也就是说,加上基本的98天生育假,符合相关规定生育的女性至少可休128天产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国家放开二胎政策是哪一年

8. 国家放开二胎政策是哪一年

法律分析: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开放二孩政策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公布的一项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应的生育政策,以应对中国老龄化,人口比例失调等问题。至此,实施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正式宣布终结。只要是合法的夫妻就享有生育二胎的权利,不再受“单独二孩”政策或“双独二孩”政策的限制。
法律依据:《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