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有美金进账,是不是一定要开增值税发票

2024-04-29

1. 账户有美金进账,是不是一定要开增值税发票

账户有美金进账,一定要开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具体如下:1、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销货方用来记账);2、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3、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第二十条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账户有美金进账,是不是一定要开增值税发票

2. 账户有美金进账,是不是一定要开增值税发票

账户有美金进账,一定要开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具体如下:1、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销货方用来记账);2、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3、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第二十条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3. 发票开出是人民币,汇款收到美元,如何做会计分录

亲 你好   首先,公司确认收入时:借:应收账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其次,当公司银行账户收到美元时:借:银行存款—美元账户贷:应收账款等最后,将美元按照恰当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借:银行存款—人民币账户财务费用—汇兑损益(可借可贷)贷:银行存款—美元账户【提示1】汇率的选择,应保持可比性,即企业在不同时期,对汇率的选择不得随意变更,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在附注中进行披露说明。【摘要】
发票开出是人民币,汇款收到美元,如何做会计分录【提问】
亲 你好   首先,公司确认收入时:借:应收账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其次,当公司银行账户收到美元时:借:银行存款—美元账户贷:应收账款等最后,将美元按照恰当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借:银行存款—人民币账户财务费用—汇兑损益(可借可贷)贷:银行存款—美元账户【提示1】汇率的选择,应保持可比性,即企业在不同时期,对汇率的选择不得随意变更,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在附注中进行披露说明。【回答】

发票开出是人民币,汇款收到美元,如何做会计分录

4. 美金发票问题,国内收税怎么收取?

企业取得的票据,无论是境内还是境外的,只要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通常情况下视为合法凭证。根据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 

  (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5. 我们单位11.7日收的美金,月底开的此款的美金发票,月中收到进项美金发票同时支付美金,我应该怎样做账?

按11.7日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    借:银行存款 --美元户
                                 贷:预收账款
月底开发票按11.7的人民币金额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月中购进货物并支付美金,按当日汇算折算成人民币
                      借:原材料等相关科目
                         贷:银行存款 --美元户               
月底,按最后一天汇率调整银行存款美元账户的损益
                 借(或贷):财务费用
                       贷(或借)  银行存款

我们单位11.7日收的美金,月底开的此款的美金发票,月中收到进项美金发票同时支付美金,我应该怎样做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