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后期财政经济改革措施

2024-05-14

1. 唐朝后期财政经济改革措施

1、主动利用商品经济的规律指导经济工作。
这绝非有意拔高。这在当时是一个了不起的突破。刘晏以前的封建统治者和经济改革家,包括汉代著名的桑弘羊,基本上是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主动利用商品经济规律来指导经济,特别是借助民间的商品经济力量发展生产,刘晏是第一人。刘晏形成这种思想,也不是偶然的,主要来自他几十年做地方官期间对唐朝经济状况的深入的调查了解,和他对历代经济改革、理财工作的研究。从中也体现了他实事求是的思想态度。
他既重视举办官办商业,又重视并善于借助私营商业的力量组织好重要商品的生产与流通。他与历代所采取的抑商措施相反,在他主持大唐经济工作期间,采取了许多便商措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商品经济的繁荣,增加了经济收入,充实了国家财政。他的这种思想集中体现在食盐的专卖中。唐初,承袭隋朝旧制,开放盐禁,对盐不实行专卖,也不收专税,商人从中发了大财。这种情况几乎持续了一个多世纪。安史之乱后期,第五琦掌管财政工作,实行了食盐直接由官运官销的加价专卖政策.这与管仲、商鞅、桑弘羊等实行的专卖政策如出一辙,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这种食盐专卖中,由民制民销,直接改为民制官收、官运、官销(比以前加价十倍),完全排除了经销小量食盐的小商人。这样虽然增加了财政收入,但也带来了很多弊端,比如广泛增加盐官,大大增加了人员开支,再加上贪污腐败,经营管理不善,对农村供应不畅等,在很大程度上又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刘晏整顿盐政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在制度上对食盐专卖制度作了重大改革,即改直接专卖制为间接专卖制——“就场专卖制”,决定全面放弃官运、官销,而实行民制、官收、商运、商销的新形式。国家只掌握头道批发,小批发和零售统统放给商人去做。(说到这里,我们似乎觉得这种方式与如今的“抓大放小”有一些相似之处。)为此他制订了有关配套政策,一是统一税收政策,对食盐只在产地寓税于价,向国家统一交产地税,而不再交纳运输、销售过程中的流转税。他为了保证这一政策的实施,还特地请代宗下旨严令地方官吏和各地驻军不得对过境食盐层层征税。这样就减轻了商人贩运公盐的额外负担,降低了运盐的成本,便利了食盐的正常流通。但是,刘晏借重商人并不是放手不管,而是在商人不愿意去的偏远地区专门调运部分官盐设立“常平盐”。如果商人不来,食盐供应紧张,价格上涨,就以平价把官盐抛售出去,供应当地人民的需要,平抑了市场盐价。
    2、富国而不敛民的指导思想。
    刘晏在经济改革中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就是他懂得财政收入的根本前提在于发展生产、安定人民生活,而反对单纯聚敛,他所做的只是在民众能容忍的范围内为国家谋取大利。史称,刘晏“其理财常以养民为先”。他自己也说“户口滋多,则赋税自广”。这个意思就是要休养生息,给人民一个安定生产、生活条件,让农家能男耕女织,安居乐业。这是把财政建立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的一种合理的思想,有别于单纯财政观点。他从农村增加税收,不是靠加重农民的负担,而是靠增加农村户口废品扩大耕地面积,发展农业生产而取得。他为此做了大量工作,他举办常平,调剂民食,稳定粮价,既防止谷贱伤农,又防止谷贵伤民。也正是在这个关系重大的问题上,通过合理的方式,来安定农民的生活,保护农业生产,培养税源。财政、商业政策已被他作为扶植生产发展的积极手段,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减轻农民负担。这和传统的轻徭薄赋相比,已经有了突破性的进步。这一点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是很有启发意义的。
    刘晏在租税原则上,非常注意人民群众的纳税情绪,操作上尽量科学,尽量通过商业方式而不是直接向老百姓伸手要,以不引起人民群众的反感为原则,使人们在不知不觉中纳了税,而国家也在不知不觉中增加了收入。这样的理财方式,比起来单纯的强制性的增税形式来加重农民负担,确实要“高明”、“巧妙”得多,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在农业之外,也同样贯彻了他非常重视生产的理财思想。如,他深知制盐不简单,要靠天时,产量、质量受天气影响甚大。他就下决心改进盐业生产,根据各个季节天气情况,随时告诉盐民们什么时候采取什么措施,并经常派官员到各地去,指导盐户们提高制盐技术。这几乎是封建时代利用国家机关的行政力量推广技术的一个鲜见的范例,这在还没有出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样先进思想的当时,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刘晏的卓越才能也由此可见一斑。刘晏关心农业生产的事迹在《新唐书•刘晏传》《旧唐书•刘晏传》和《资治通鉴》中多有记载,这里不再赘述。
3、浓厚的重商思想
重商的思想虽然并不是刘晏开的先河,但这一思想却在他手里发扬光大了。刘晏重视商业的目的,仍然在于他的一贯的把商业作为经营手段增加财政收入,充实国家财政的思想。由此出发,他大力发展食盐专卖,及常平、平准、均输等官营商业,正是他理财思想的核心。和他以前从事的官员相比,他对商业的管制相对较松了一些,他在重视官营商业的同时,又注意适当利用了私营商业的销售能力和开拓市场的能力,使商品远贩深销到城乡市场,并节约了官府自己广设机构增加的人员开支,减少了官僚机构经营商业时的效率低、浪费大、贪污中饱和扰民严重等各种问题。同时,他利用自己的权力,大张旗鼓地对私营商业实行优惠政策,如取消了原来对商人户加二等征收户税的规定,并采取了一系列的便商措施,使当时商人们感受不到“三乱”之苦。他的这些措施,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私商的积极性,促进了当时商业的一定程度的繁荣,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可以看出,刘晏是把国家的经济活动和私营商业的经营活动都作为重要经济成份来考虑的,从这点上看,颇有点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的味道。当时,在那样一个时代,刘晏能够这样想,又能那样做,没有一点革新的精神确实是做不到的。
4、商品交换意识强,重视货币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刘晏在一生的改革生涯中,十分重视商品交换,他的很多工作都是靠商品交换来推动的,商品交换成了他进行改革的一个常规手段,把很多本该靠征发徭役来办的事情,统统变成由政府出钱雇人来办。由此,他十分重视货币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坚持采用稳健的货币政策,力主货币稳定,物价稳定,既反对通货膨胀,又反对过分紧缩的政策。把货币视为商品流通的工具,而不当作财政搜刮的手段。重视货币经济的刘晏,坚信以钱付酬的雇佣劳动,优于无偿的、超经济强制的封建徭役劳动。在这个认识基础上,他在这个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如唐代官营手工业中多以无偿劳作为主,至刘晏时在主要的如造船业全部采用了雇佣劳动制,在官炉铸钱、漕运、驿递、商情(主要是各地的粮价、物品价格情况)速递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行业也进行了类似的改革,并且在付酬上相当优厚。在救灾上面也体现了刘晏的这种思想。对各地的灾情,他不赞成搞单纯的财政赈济,而是通过扶持群众发展农村副业,并通过由政府收购灾民的土产杂品(这些东西主要供应军需)来代替直接的财政赈济。
应当说,刘晏的改革,特别是他重视货币经济的倾向,顺应并促进了当时经济的发展,并较大幅度地增加了工人的经济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劳动者的积极性,提高了经济活动的效率和质量,可以认为是划时代的贡献,不仅史无前例,而且后来者中也多有不及者。
5、重视利用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
刘晏掌管财政经济数十年间,他创造性地发挥了前人进行经济宏观调控的经验,在宏观调控方面取得了超越前人的成果。前面已经提到的控制盐价的做法等就是明显的例子。特别是在他负责常平期间,更是把稳定物价主要是粮价,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他深知,粮食这种重要商品,价格一定得控制在国家手里,不能放任自流,必须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吞吐物资,调节供求,使粮食价格波动局限在有利于生产和消费的幅度之内。他根据各地每月报来的雨、雪、丰、歉情况和市场粮价变动情况,决定采取相应措施,“丰则贵取,歉则低与”,在市场价格正常时,则由官府收购一部分储存起来,以备歉年调 用。通过这些措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唐朝的粮食市场十分稳定,百姓和国家都获益匪浅。继粮食工作做出成效后,刘晏又进一步把其他主要商品的供求调节和价格稳定列为要担负的任务和达到的目标。常平的原则在他手里得到推广应用,这可以算刘晏的一个创造。因为前代常平仅限于粮食,在他这里常平的概念被大大地拓展了。
要掌握市场价格控制的主动权,必须及时了解市场的动态变化。但当时既没有电话,也没有电报,通讯问题还真是个问题。但聪明的刘晏还是想出了当时所能想出的最好办法:改革通信制度,靠快邮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商情网,以求做到决策时心中有数。过去,邮递是靠徭役来维持的,由富户来包办,名叫“捉驿”,驿夫们生活很苦,邮递效率也不高。刘晏就改派官吏来主持驿站,并高价招聘“驶足”(也称“疾足”),并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提高待遇,以激发他们提高工作效率的积极性。结果,邮递效率大大提高,信息不灵的状态一举改变。“自诸道巡院至京师”,“置递相望,四方物价之上下,虽极远不四五日即知”。举凡粮价变动,百物行市涨落,四方物资余缺,都是通过这些快马加鞭的飞毛腿,一站接一站地传向京城。依靠这一灵通的商情网,刘晏在京城就可以及时地了解其他各地区的市场情况,市场的物价控制权牢牢地控制在他手里,对各地吞吐物资调节供求进行着有效的指挥。粮食和其他重要商品的价格没有太贵、太贱之忧,市场得以常保稳定。史称他“能权万货轻重,使天下无甚贵贱而物常平”,“得其术矣”。刘晏能在一千多年前,在那样一个时代,就如此重视信息的价值,并在操作上有如此建树,确实是一个伟大的创新,对我们今天搞市场经济是个很大的启发 。

唐朝后期财政经济改革措施

2. 唐中期财经改革的内容

刘晏主要是利用商品经济增加财政收入。他熟悉商情,在他看来,到处有增加收入的门路:“自言如见钱流地上”(《刘晏传》)。刘晏认为“因民所急而税之,则国足用”(《食货志四》)。盐是人们的急需之物,因此,税于盐价,使盐利成为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项目。这一理财特点,被史家赞为“敛不及民而用度足”(《刘晏传赞》)。刘晏的经济思想接近于西汉的桑弘羊,他的理财办法比桑弘羊有新的创造,但所涉及范围则要狭小得多。
  理财以养民为先,刘晏把赋税的增加建立在户口增加的基础上。他认为“户口滋多,则赋税自广,故其理财以爱民为先”(《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十六)。他的增加赋税收入的办法,不是单纯依靠增税,而是通过实行有利于人民休息的政策,以促进人口的增加和生产的发展,使税源得以扩大。刘晏改革转运制度,采取雇佣劳动的办法,就是一项有利于人民休养生息的措施。
  在赈济贫民问题上,刘晏有独特的主张,他不赞成进行无偿的赈给。他认为“善治病者,不使至危惫;善救灾者,勿使至赈给”(《新唐书·刘晏传》)。因此在发生灾荒时,他除了及时进行减免赋税和必要的贷放外,主要是利用常平法,在灾区出卖粮食,收购其它杂货,运往别处出卖或留给官府自用。他认为这样做既不会造成国用的不足,又能使“下户力农”得到实际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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