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借款合同需要哪些注意事项

2024-05-13

1. 审查借款合同需要哪些注意事项

针对民间借贷合同来说,就意味着借款人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借款行为是双方协商一致而形成,借款目的或用途是用于合法场所,不是用于贩卖毒品或赌博等非法目的。

审查借款合同需要哪些注意事项

2. 按揭贷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按照《合同法》第39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银行一方必须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免除或者限制银行责任的条款,并且还要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对这些条款进行说明。也就是说,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银行没有提醒消费者注意这些不平等格式条款,那么这些条款根本就不能算作合同的一部分,也就对消费者没有约束力。   (二)《合同法》第40条还专门规定了格式条款无效的其他几种情况,该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三)有的银行对不平等的格式条款往往会有意识地含糊其辞,使消费者在一头雾水中签字盖章。如果将来合同发生纠纷,那么合同双方当然会对不平等格式条款的含义产生分歧,这就存在一个怎么样对这些条款进行解释的问题。所以需要消费者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一定要求银行对这些条款作出明确的解释。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按揭买房需要哪些资料   1、申请人个人资信证明:   (1)申请人一般须为两人以上。申请人应当提供一份申请书,表明两人愿意共同申请贷款,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和风险;   (2)出示申请人各自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及纳税证明。有兼职的,出具兼职收入证明;   (3)提供个人财务情况,包括有存款情况(人民币、外币),拥有私车情况,有价证券及其他资产情况。应出示存折原件或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   (4)贷款申请人提供保人的,对自然人保人,要求有固定的职业,固定的收入,有还款能力,同时要在申请贷款的建行开立户头,存入不低于月还款额6倍的存款。  2、贷款申请人须提交的有关购房文件:   (1)经房地局备案登记的正式《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对于只签订了认购合同的,由律师事务所上报银行,由银行决定是否承认有效,是否给予贷款;   (2)房屋总价款30%%以上的首期款交齐发票或收据;   (3)向律师事务所或银行购房信贷处领取申请表二份、合同书四份。在律师指导下填好申请贷款表格,其中内容包括发展商签章同意于房产过户前对其按揭贷款提供担保,以及申请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按揭抵押物的声明;   (4)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3. 贷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贷款合同时应该注意的事项有:核实贷款银行的商业信息,并且要在合同中约定清楚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及还款方式,以及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等信息。签订合同后应留存一份,便于发生纠纷时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一、借条归还本金的方式怎么写
借条中归还本金的方式没有强制性规定,双方可以自行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借钱的借条怎么写正规
借条格式:
(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五)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六)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七)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贷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4. 贷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注意银行是否按时足额发放贷款。银行是借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银行作为贷款人,其义务是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存在着迟延发放贷款和不足额发放贷款的现象。尤其是在先签合同后审批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此类问题。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这些都属于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追究银行的责任。2、要注意银行是否事先扣除利息。在发放贷款时,如果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将剩余款项作为本金支付给借款人。实际上借款人只是贷了一部分的本金,却是按照全部的本金来支付利息。按照《合同法》规定,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借款人要注意银行借贷合同中的相关约定。3、注意银行有权中止合同,但要满足一定条件。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在未发放贷款或发放了部分贷款时,发现借款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丧失偿还债务能力的情形时,银行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在对方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暂停向借款人放款。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注意,必须要取得相应的证据,才能停止借款合同的履行,否则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5. 贷款合同应该有哪些内容

贷款合同一般包括内容:
1、贷款类型根据借款人的行业属性、贷款用途、资金来源和使用方式进行划分。不同类型的贷款有不同的贷款限额和利率。贷款类型是贷款合同的必要条款;
2、借款货币,如人民币、美元、欧元等;
3、贷款金额,既有贷款金额;
4、贷款用途、贷款使用范围和内容;
5、贷款期限,贷款使用期限;
6、贷款利率、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下限确定;私人贷款利率不得超年24%;
7、付息方式,一般可采用等额本息、先息后本等;
8、违约责任,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承担的责任。需要注意的是,贷款人不得从本金中扣除利息。扣除的,按实际贷款金额返还贷款和计息。
一、欠货款多长时间能起诉
欠货款可以起诉的时间随时起诉。首先看当事人是否约定了还款期限。约定到期不还的,可以起诉;没有约定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偿还,也可以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同时,请注意,起诉一般不超过诉讼时效,即三年。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返还贷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书面形式,自然人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贷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贷款类型、货币、用途、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
二、关于汽车贷款的其他相关事项
1、贷款额度:贷款金额最高一般不超过所购汽车售价的80%。
2、贷款期限:汽车消费贷款期限一般为1-3年,最长不超过5年。
3、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
4、还贷方式:可选择一次性还本付息法和分期归还法(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贷款合同应该有哪些内容

6. 贷款合同的审查与修改有哪些内容

一、合同效力的审查。在审查合同时,应认真分析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按照明确的法律关系的指引,判断是否存在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条款,并认真分析合同无效情况下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若合同主体是自然人,应当审查其自身状况及是否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若合同主体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首先应审查其是否依法成立,其次应审查其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另外,要注意合同是否附条件或附期限,所附条件或期限是否会产生歧义,防止无实际履行能力的人利用所附条件或期限从事非法行为。要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无效条款,包括无效的免责条款和无效的仲裁条款。
二、合同履行条款的审查。首先是履行方式审查,合同在实际履行中存在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三种情形,应结合违约责任的约定审查双方义务的履行顺序,是否约定了提示履行义务等。其次是必备条款审查,对合同的必备条款要认真审查,如质量标准、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
三、合同违约条款的审查。违约条款如何约定,直接反映出该合同的质量如何,也直接反映了该合同能否顺利履行。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些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这样约定: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有违约,则另一方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合同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但如何赔偿、如何计算经济损失等这些最重要的问题都没有涉及,会对守约方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造成很大的障碍。要解决这一问题,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金计算方法。如乙方逾期交付,则每日应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这样,一旦对方违约,甲方就可以直接向对方索赔违约金。
四、合同争议解决条款的审查。在设定解决方式时应当选择诉讼或仲裁其中之一,在仲裁机构的选定上,应当明确仲裁机关的名称。要注意,由于有些仲裁机关的名称曾发生改变,必须事先明确该机构现行合法有效的名称。在选择法院诉讼过程中,应当注意不违反法律中规定的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以及诉讼或仲裁程序的确定。

7. 审查合同的要点有哪些

1、合同主体资格审核
合同主体直接影响到合同的合法性。
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如果乙方没有相应资质,那么合同就归于无效。
2、审核合同主体资格时应注意
1)区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内部职能部门的签约问题。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如果具备营业执照(肯定不是法人营业执照)就具有签约主体的资格,但其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是诉讼中应解决的问题,这不应影响其签约主体资格。
企业的职能部门就不具备这样的资格。
2)审核对方的营业执照及年检的情况
以了解其主体的合法性(如是否合法注册、是否存在未年检导致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和经营范围
3)审核签约人有无签约权限
很多情况下,不可能都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直接签署,而是由授权代表加以签署,此时应审核代理人的资格和权限。
3、审核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重点审核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
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
是否害社会公共利益;
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审核合同条款是否完备
按照合同的性质,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核,确定合同条款有无遗漏,各条款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
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全和过于简单、抽象、原则,给履行带来困难,为以后发生纠纷埋下隐患。
5、审核合同签订的手续和形式是否完备
审核合同是否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或登记,如需经批准或登记,是否履行了批准或登记手续。
如果合同中约定须经公证后合同方能生效,应审核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应审核期限是否届至。
如果合同约定第三人为保证人的,应审核是否有保证人的签名或盖章。
审核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

审查合同的要点有哪些

8. 合同审查的要点有哪些

1、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时,应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是否是具备与签订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审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代订合同的,要审查是否具备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并审查是否在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内签订合同;有担保人的合同,审查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和担保资格。
2、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时,应当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审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4、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
5、审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规范。审查合同时,应对合同草稿的每一条款、每一个词、每一个字乃至每一个标点符合都仔细推敲、反复斟酌。确定表述准确无误。
6、审查合同签订的手续和形式是否完备。
(1)审查合同是否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或登记,如需经批准或登记,是否履行了批准或登记手续。
(2)如果合同中约定须经公证后合同方能生效,应审查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应审查期限是否届至。
(4)如果合同约定第三人为保证人的,应审查是否有保证人的签名或盖章;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如果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应审查是否办理了登记手续;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质物交付时间,审查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了质物交付的法定手续。
(5)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
一、如何把控合同中主体资格的审查
合同主体分为自然人与法人、企业、其他组织。主体为自然人时,应审查对方的身份证件,以确定其是否为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特殊行业的还要审查从业证书。主体为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时,要审查对方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的审查资质证书,如药品企业审查药品经营许可证,房地产企业审查其“五证”等。第三人代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订的合同,还要审查其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的权限是否写明代为签订合同的事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