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证券化的定义

2024-05-15

1. 金融证券化的定义

金融资产证券化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或一般企业透过特殊目的机构(可分为公司型态或信托型态)之创设及其隔离风险之功能,从其持有之各种资产如住宅贷款、信用卡应收帐款等,筛选出未来产生现金流量、信用品质易于预测、具有标准特性(例如类似的期限、利率、债务人属性等)之资产作为基础或担保,经由信用增强及信用评等机制之搭配,将该等资产重新组群包装成为单位化、小额化之证券型式,向投资人销售之过程。
金融资产证券化商品种类甚多,分类说明如下:
   以证券化标的资产来作区分:企业贷款债权、房屋贷款债权、现金卡债权、信用卡应收帐款、汽车贷款债权、一般企业应收帐款、债券债权、租赁债权等。以证券化标的资产来作区分:企业贷款债权、房屋贷款债权、现金卡债权、信用卡应收帐款、汽车贷款债权、一般企业应收帐款、债券债权、租赁债权等。
以受偿顺位来区分:分为优先顺位(信用评级较高、本金利息受偿可能性较高)、次顺位受益证券(反之)。以受偿顺位来区分:分为优先顺位(信用评级较高、本金利息受偿可能性较高)、次顺位受益证券(反之)。
   以发行期限来区分:分为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受益证券(一般期限多在1年至7年间)及1年期以下短期受益证券。以发行期限来区分:分为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受益证券(一般期限多在1年至7年间)及1年期以下短期受益证券。
   以发行方式来区分:分为公开招募(对不特定多数人销售)、或私募(销售对象、人数、转让限制有一定规定)。以发行方式来区分:分为公开招募(对不特定多数人销售)、或私募(销售对象、人数、转让限制有一定规定)。
  相较于一般金融商品,金融资产证券化的整体架构庞大,牵涉的机构相当多,分工负责各个环节,用意在一方面是透过各个机构的专门知识专责进行,另一方面并有互相监督辅佐、风险分散之机制。以下再针对受托机构及服务机构详细解释。
   依据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台湾的金融资产证券化可分为两大架构:特殊目的的信托(SPT: Special Purpose Trust)与特殊目的公司(SPC: Special Purpose Company),其皆是以经营资产证券化业务为目的,惟组织形式之差异,特殊目的信托可由经营信托事业,如银行的信托部,来从事资产证券化之信托关系,其发行之证券化商品称为受益业证券;特殊目的公司则由金融机构组织设立,为一人股东之有限公司,专责进行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行之证券化商品称为资产基础证券,特殊目的公司在专案结束后即行解散。目前由于台湾信托组织较为完备,大多数进行案件皆采特殊目的信托架构。
   受托机构之负责事项如下:
   1.负责证券化计画之申请,
   2.提供公开说明书或投资说明书,
   3.信托资产之管理及处分,
   4.选任信托监察人,
   5.召开受益人会议,
   6.备置特殊目的信托契约书之副本或誊本及受益人名册,
   7.于每营业年度终了及资产信托证券化计画执行完成后四个月内,做出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信托财产管理及运用报告书,向信托监察人报告,并通知各受益人。
   受托机构得将信托财产之管理及处分,委任服务机构代为处理,亦即服务机构负责向债务人催收应收帐款,并将收取之款项依照契约之内容,给付予证券投资人。由于服务机构须处理大量的帐款相关事务,必须拥有运作大量业务之体制及实际运作组于,因此通常都是由创始机构担任。创始机构兼任服务机构,除可透过收款、付款及其他服务,与其原来顾客维持往来关系外,尚可因为提供服务而获得额外之收入。信用评等机构在对证券化商品从事评等时,除参考资产之实际绩效及整个证券化架构外,服务者之管理能力及管理体制,往往亦列为重要评比项目之一。

金融证券化的定义

2. 金融证券化的含义是什么?有哪些积极意义?

金融证券化就是把未来现金流做成可以买卖有价证券, 积极意义如下:
1.可以分散风险 (可以规避‘崩溃风险’所造成灾难性后果,类似于保险公司要找再保险公司)
2.多渠道销售融资(比如说你找一家银行借贷,你的信用程度就是银行全部承受的风险,他需要较高利率才能给你借贷,但是如果说,银行可以把风险转嫁出去,反馈回来的就是给消费者更低的利率)
3.提供市场参与 (比如说你是一个养老保险的基金公司,你的资金本来不能参与到房贷市场,车贷市场这样的市场中的, 因为风险高,但是证券化出现,会给你提供一个相对安全的参与到这些市场上面的渠道,增加流通性)

3. 金融证券化的介绍

金融证券化是指银行把住宅、汽车、租赁的债权作为担保,发行抵押证券,以供投资者购买,或是企业发行金融债券筹措资金,进行直接融资。

金融证券化的介绍

4. 融资证券化的金融影响

融资证券化必然会对金融业产生一系列影响,目前市场及学术界普遍认为,积极推进融资证券化对于解决我国银行不良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推动投融资本制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商业银行的运营状态,提高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竞争力都具有重要意义。除此之外人们支持融资证券化还基于一点基本认识,即融资证券化可以防范金融系统风险、防止金融危机的产生及蔓延。

5. 金融证券化的背景

资产证券化的金融背景是银行加强风险管理和业务创新。以美国为例,20世纪七八十年代储蓄机构由于资产负债在利率、期限和流动性方面的不对称以及自身管理问题导致的储蓄业危机,使得储蓄机构和商业银行面临困难。这迫使它们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而六十年代中后期以后,对金融业的管制不断放松,使得这两类金融机构能够参与证券市场,这促使它们也加快向证券市场渗透。资产证券化的最初形式就是将期限和利率大致相同的同质住宅抵押贷款等金融资产聚集成一个集合基金,然后发行以集合基金直接担保的抵押担保证券。比较典型的适合于证券化的资产还有汽车贷款、信用卡应收款、租赁收款等。资产的证券化使银行等金融机构加速了资金周转,增加了收益。

金融证券化的背景

6. 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7. 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资产证券化对中国的发展具有诸多现实意义。从宏观方面看,银行资产证券化可以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降低金融风险,促进经济发展,还具有促进扩大消费、发展住宅产业的功效。 从微观方面看,开展住房按揭等贷款的证券化可以增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优化资产负债匹配结构,分散抵押贷款风险,有利于降低按揭贷款利率,减轻购房人的还款利息负担,也便于简化不动产转让手续,扩大不动产交易市场。【拓展资料】资产证券化是指企业单位或金融机构将其未来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收益的资产加以组合并据此发行证券筹措资金的过程和技术。企业单位或金融机构采用资产证券化技术所发行的证券称之为资产证券化产品。资产证券化实质上是一个通过特殊的结构设计制造固定收益型证券产品的过程,即资产持有人将取得的资产(主要是贷款等债权类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信托机构,同时通过信用增强机制控制信用风险,经过信用评级机构验证评级后,由证券承销机构将证券化产品销售给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2005年4月20日公布。根据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不同,可以将资产证券化分为不动产证券化、应收账款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未来收益证券化(如高速公路收费)、债券组合证券化等类别。概括地讲,一次完整的证券化融资的基本流程是:发起人将证券化资产出售给一家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 ,或者由SPV 主动购买可证券化的资产,然后SPV 将这些资产汇集成资产池(Assets Pool ),再以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有价证券融资,最后用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来清偿所发行的有价证券。

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8. 资产证券化的意义和作用

资产证券化的意义和作用:1、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分流储蓄资金,壮大资本市场规模;2、资产证券化能提供新的金融市场产品,丰富资本市场结构。资产证券化将流动性较差的资产转变为信用风险较低、收益较稳定的可流通证券,丰富了证券市场中的证券品种,特别是丰富了固定收益证券的品种,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储蓄替代型投资工具。这无疑会丰富市场的金融工具结构,对优化我国的金融市场结构能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3、资产证券化降低融资成本,丰富了融资方式。资产证券化为筹资主体提供了一种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的新型筹资工具,可以使筹资主体利用银行信用以外的证券信用筹集资金;4、资产证券化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选择。资产证券化产品具有风险低、标准化和流动性高的特点,其市场前景广阔。资产证券化还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品种,可以通过对现金流的分割组合而设计出一系列证券投资组合,以满足投资者不同的投资偏好;5、资产证券化能促进贸易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资产证券化通过巧妙的结构设计和独特的运作方式,犹如一道桥梁,在多个层面上将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有机联系起来。资产证券化一方面为银行信贷风险“减压”,另一方面,在为资本市场增添交易品种的同时,也为市场输送源源不断的资金“血液”,进而促进资本市场和银行体系的协调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条在国家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第九条国家审计机关对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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