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二次贷款要符合什么条件

2024-04-29

1. 公积金二次贷款要符合什么条件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公积金二次贷款要符合什么条件

2. 公积金二次贷款要符合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是,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并且,根据房屋限购政策的规定,各地银行对房贷款利率调整力度也有所不同。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有:申请贷款时,应当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第二次贷款的首付比例一般不得低于60%;个人征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稳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备偿还本息的能力。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有:1、申请贷款时,应当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2、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 公积金二次贷款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般二次公积金 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贷过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丹当月还清;
2、次月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3、公积金上交满足1年才可以等。

公积金二次贷款要符合什么条件

4. 公积金二次贷款要符合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是,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并且,根据房屋限购政策的规定,各地银行对房贷款利率调整力度也有所不同。
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
退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有:
申请贷款时,应当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
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
第二次贷款的首付比例一般不得低于60%;
个人征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稳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备偿还本息的能力。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有:
1、申请贷款时,应当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
2、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 公积金贷款二次贷款条件

法律分析:(一)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要条件: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2.当前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状态显示为正常;3.申请人购(建)的住房不属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4.所购(建)的住房在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5.申请人必须是所购(建)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6.按我市规定的首付比例交付首期房款。首次购房20%,已有一套20%(已结清贷款),已有一套30%(未结清贷款)。7.按我市规定提供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二)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以下条件:1.我市公积金存、贷款比例(即“个贷率”)在90%以内;2.贷款对象只限于我市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不含非本市的公积金缴存职工);3.申请人家庭(指夫妻双方)须结清第一次公积金贷款;4.只限于购买普通住房;注:普通住房的标准为建筑面积144_以内,或套内面积120_以内。5.贷款利率上浮10%。注: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其中只有一方婚前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婚后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属于二次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公积金贷款二次贷款条件

6. 公积金二次贷款要符合什么条件?住房公积金第二次贷款条件

  想用住房公积金申请第二次贷款,贷款人需要满足公积金中心的一些要求,贷款人需要特别注意以下4个方面。
   
      1、贷款人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一定要结清第一套房子的公积金贷款债务,也就是说名下不能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2、对于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许多地区对于首付款的比例也有要求,一般来说,需要贷款人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3、贷款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不管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都很难接受征信报告有污点的贷款人。
   
      4、贷款人需要有稳定的收入来偿还贷款,借了的贷款最终还是要偿还,如果贷款人没有足够稳定的收入,还款就会出现问题。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贷款人最好还是不要使用公积金账户里面的资金,避免对贷款产生负面作用。不同的地区对于公积金贷款的要求会有区别,在申请以前,贷款人可以先咨询公积金中心。

7. 公积金二次贷款要符合什么条件

要用公积金申请第二次贷款的话,首次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必须已经还清了,如果首次申请的公积金贷款还有余额的话,是不能再去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毕竟个人只允许同时贷一次公积金贷款。
除此之外,你还必须满足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工作收入稳定,拥有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等基本的贷款条件。
而且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话,首付比例也会有所提高,一般规定的是60%的首付比例,不过各地政策不同,可能会有所差别。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它的利率可能也会有所上浮。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二次贷款要符合什么条件

8. 公积金二次贷款要符合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贷款额不超过夫妻双方缴存余额的30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且不足一年的,贷款额不超过夫妻双方缴存余额的20倍。2、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3、期房贷款额不超过抵押物现值的80%,再交易房贷款额不超过抵押物现值的70%。4、期房贷款额不超过所购房总价的80%,再交易房贷款额不超过所购房总价的70%。5、同一套住房已办理购房提取的,贷款额不超过所购房总价与购房提取额的差额。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办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为40%;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办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的,首付比例为50%。首次贷款已结清,即可申办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