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离婚案终审结果是什么?

2024-04-28

1. 王宝强离婚案终审结果是什么?

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宣判,后马蓉不服判决结果上诉。15日下午,该案二审在北京市三中院召开庭前会议,马蓉亲自出庭。新京报记者获悉,下午的庭前会议中均涉及离婚和名誉权两案,该案将择日开庭。马蓉庭后更新微博称当场向法院申请两案公开开庭审理。

今年2月11日,王宝强离婚案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从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马蓉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后马蓉上诉。

今日下午1时许马蓉发了三中院照片暗示自己亲自出席庭前会议。庭后她又发出两张手写签名的“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书”,称“让整个案件获得阳光审判!”事实上,此前王宝强也曾表示申请二审公开,主要理由是,因马蓉在审理过程中以及两案一审民事判决作出后,多次在媒体等公开场合发布与案件相关的信息。并且两案证据基本相同,经媒体报道已经基本被公众知悉,因此已经不存在因涉及个人隐私而不公开审理的情形。

王宝强离婚案终审结果是什么?

2. 王宝强离婚案一审是怎么判的?

王宝强离婚案一审判两人离婚 ,法院认定马蓉出轨。
2018年2月11日下午,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分别在北京朝阳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王宝强离婚案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从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马蓉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中,根据相关证据,法院认定马蓉与他人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夫妻感情破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子女探望时间和方式进行了判定。关于王宝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因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马蓉与他人同居,不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未予支持。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因线索较多、双方争议较大,尚待进一步查明,法院将依法另行处理。

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中,法院认定王宝强微博所发的《声明》相关内容基本属实,未使用偏激和侮辱他人的语言,故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期间,王宝强及双方代理律师到庭参加诉讼。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 王宝强离婚案一审怎么判的?

2018年2月11日下午,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分别在北京朝阳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王宝强离婚案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从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马蓉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中,根据相关证据,法院认定马蓉与他人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夫妻感情破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子女探望时间和方式进行了判定。关于王宝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因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马蓉与他人同居,不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未予支持。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因线索较多、双方争议较大,尚待进一步查明,法院将依法另行处理。

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中,法院认定王宝强微博所发的《声明》相关内容基本属实,未使用偏激和侮辱他人的语言,故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期间,王宝强及双方代理律师到庭参加诉讼。

王宝强离婚案一审怎么判的?

4. 王宝强离婚案终审有结果了吗?

报道称,马蓉偷情经纪人是丑闻,明确表示马蓉和宋喆有婚外不正当关系。
6月21日,马蓉微博发文指出该媒体这番结论毫无依据,因为她与王宝强的离婚案、名誉权案仍在二审,“你是已经提前知道二审判决结果了吗?”马蓉还直指该媒体“受人指使企图用舆论干预司法”。据悉,王宝强与马蓉的二审预计将于今天(6月22日)下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

早在今年2月11日,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分别在北京朝阳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马蓉曾多次发文表达对结果不满要求上诉,此后上诉被正式受理。

5. 王宝强离婚案终审结果是什么?

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宣判,后马蓉不服判决结果上诉。15日下午,该案二审在北京市三中院召开庭前会议,马蓉亲自出庭。新京报记者获悉,下午的庭前会议中均涉及离婚和名誉权两案,该案将择日开庭。马蓉庭后更新微博称当场向法院申请两案公开开庭审理。今年2月11日,王宝强离婚案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从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马蓉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后马蓉上诉。今日下午1时许马蓉发了三中院照片暗示自己亲自出席庭前会议。庭后她又发出两张手写签名的“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书”,称“让整个案件获得阳光审判!”事实上,此前王宝强也曾表示申请二审公开,主要理由是,因马蓉在审理过程中以及两案一审民事判决作出后,多次在媒体等公开场合发布与案件相关的信息。并且两案证据基本相同,经媒体报道已经基本被公众知悉,因此已经不存在因涉及个人隐私而不公开审理的情形。


王宝强离婚案终审结果是什么?

6. 王宝强离婚判决结果是什么

王宝强与马蓉离婚案件,已经全面拉开,根据当前曝光的情况、法律规定,王宝强与马蓉案件的判决结果如下: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一)项明确规定了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作为有配偶的马蓉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并长达六年,从王宝强实名微博暴露自己戴绿帽子来看,王宝强离婚的决心非常大,而且王宝强被戴绿帽子已经家喻户晓,王宝强想不离婚都不行了。因此,调解和好几无可能,离婚已成定局。根据朝阳区法院的判决格式,
判决书第一条:准予王宝强与马蓉离婚。

尽管有爆料说,二个小孩经亲子鉴定不是王宝强的,但从网友对小孩面相分析以及王宝强诉讼请求主张抚养小孩来看,二个小孩属于王宝强的血脉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在有二个小孩,双方又都争相抚养,从抚养小孩的条件来说,王宝强并无优势的情况下,根据法院判决惯例,考虑到男的抚养女孩不方便。
判决第二条:双方婚生男孩王**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孩王**由马蓉抚养。因每人抚养一个小孩,且年龄差距不大,小孩抚养费不再判决。

1、财产分割原则。首先要明确,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对离婚有过错的只存在赔偿,不存在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所以,尽管本案离婚过错在马蓉,但这不影响其分割财产的权利。婚姻法规定了分割财产照顾女方和小孩原则,因双方各负担一个小孩,而女方又有明显过错,不存在照顾。正常情况,将会是财产一人一半。
2、关于转移财产。根据现有爆料,马蓉已经将财产转移。现有情况,马蓉可能转移的只会有银行存款和股权,房产和车辆并未转移。同时,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对转移财产的认定,应该是在离婚时,为了多占有财产而转移财产,才存在过错,认定为转移财产。本案中,马蓉所谓的转移财产是在马蓉并无离婚想法和离婚的诉讼时,在过去双方长期生活过程中,王宝强每次进账就被转去,这与离婚的目的并无必然关联,且该转移行为发生在王宝强提起离婚之前。所以,要认定马蓉转移财产的难度非常大,而且相比之下,房产是财产的主要构成,也就是说马蓉少分甚至不分财产的可能性很少。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基于全国人民包括法官同情王宝强的实际,
判决第三条:王宝强所得财产在50%左右,不会超过60%。

7. 王宝强离婚判决的结果什么?

王宝强与马蓉离婚案件,已经全面拉开,根据当前曝光的情况、法律规定,王宝强与马蓉案件的判决结果如下: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一)项明确规定了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作为有配偶的马蓉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并长达六年,从王宝强实名微博暴露自己戴绿帽子来看,王宝强离婚的决心非常大,而且王宝强被戴绿帽子已经家喻户晓,王宝强想不离婚都不行了。因此,调解和好几无可能,离婚已成定局。根据朝阳区法院的判决格式,



判决书第一条:准予王宝强与马蓉离婚。

尽管有爆料说,二个小孩经亲子鉴定不是王宝强的,但从网友对小孩面相分析以及王宝强诉讼请求主张抚养小孩来看,二个小孩属于王宝强的血脉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在有二个小孩,双方又都争相抚养,从抚养小孩的条件来说,王宝强并无优势的情况下,根据法院判决惯例,考虑到男的抚养女孩不方便。



判决第二条:双方婚生男孩王**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孩王**由马蓉抚养。因每人抚养一个小孩,且年龄差距不大,小孩抚养费不再判决。

1、财产分割原则。首先要明确,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对离婚有过错的只存在赔偿,不存在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所以,尽管本案离婚过错在马蓉,但这不影响其分割财产的权利。婚姻法规定了分割财产照顾女方和小孩原则,因双方各负担一个小孩,而女方又有明显过错,不存在照顾。正常情况,将会是财产一人一半。
2、关于转移财产。根据现有爆料,马蓉已经将财产转移。现有情况,马蓉可能转移的只会有银行存款和股权,房产和车辆并未转移。同时,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对转移财产的认定,应该是在离婚时,为了多占有财产而转移财产,才存在过错,认定为转移财产。本案中,马蓉所谓的转移财产是在马蓉并无离婚想法和离婚的诉讼时,在过去双方长期生活过程中,王宝强每次进账就被转去,这与离婚的目的并无必然关联,且该转移行为发生在王宝强提起离婚之前。所以,要认定马蓉转移财产的难度非常大,而且相比之下,房产是财产的主要构成,也就是说马蓉少分甚至不分财产的可能性很少。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基于全国人民包括法官同情王宝强的实际,


王宝强离婚判决的结果什么?

8. 王宝强离婚案二审结果怎样了?

据悉,此次是马蓉与王宝强离婚案二审。2018年2月11日,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马蓉曾多次发文表达对结果不满要求上诉,此后上诉被正式受理,王宝强同时申请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2018年2月11日下午,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分别在北京朝阳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王宝强离婚案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从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马蓉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马蓉与王宝强的离婚案一审判决后,马蓉曾多次表达对结果不满,并要求上诉。此后马蓉上诉被正式受理,王宝强同时申请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目前,王宝强离婚案二审的结果还没有出来,不过律师表示应该会维持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