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要改革了吗?

2024-04-28

1. 新三板要改革了吗?

新三板改革箭在弦上
曾经十分活跃、被寄予厚望的新三板市场近期却面临种种诟病,改革呼声渐高。近日,记者了解到,市场高度关注的新三板相关改革已经箭在弦上。

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三板的低准入门槛、低挂牌成本以及创新市场化制度设计,正使众多小微企业实现借力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然而,近段时间以来,由于面临流动性不足、估值功能缺失等问题,新三板服务小微企业的功能日益趋弱,新三板亟待改革的呼声也愈演愈烈。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监管层对新三板市场的不断摸索,发展问题如何解决的思路正日益清晰明确。可以预期,监管部门将多措并举提高新三板流动性,提振市场信心。
自新三板建设运行以来,挂牌企业数量实现爆发式增长,从2014年12月31日的1572家,达到2017年11月27日的11640家。在这些挂牌企业中,有的通过新三板定增募集资金实现企业快速发展,有的则是借助新三板实现转板。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曾表示,新三板发挥着“苗圃”和“土壤”的功能,让一批创新能力强、诚实守信、市场前景好的企业,能够转板的就转板,不愿意转板的就在新三板里面绽放。

一段时间以来,正是这一功能定位,使得一批优质企业通过转板或被并购等渠道,实现壮大。新三板市场也受到更多小微企业的青睐。但随着新三板市场不断发展,挂牌企业突破万家,该市场制度设计上存在的问题也开始显露,新三板发挥了“苗圃”功能,“土壤”功能却被弱化。
具体来看,交易机制缺失,致使市场低迷;分层标准不合理,未能严格精选出优质企业;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三类股东”问题,阻碍新三板挂牌企业申报IPO。业内认为,诸如此类问题,正影响着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茁壮成长。
开展集中调研,反复推敲改革举措;倾听市场声音,凝聚各方力量。记者了解到,当前,关于新三板的多项改革已得到监管层的统一认识。

“新三板的挂牌企业数量已经领先于全球各大交易所,这些企业的融资需求非常旺盛,但是这几年,新三板市场的融资总量并未得到相应提高。”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说。
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长管清友说,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发行制度改革以及相关政策落实等问题,应是未来改革政策考虑的重点。

新三板要改革了吗?

2. 新三板下一步该如何改革?

对于新三板下一步的改革,桂浩明认为,首先要完善交易制度。当前新三板的协议成交模式十分繁琐,做市交易模式本身也存在问题,但近两年改革并无实质性进展。新三板仍没有推出大宗交易,做市商制度问题不断暴露,报价不合理,甚至出现无厘头报价,导致越来越多的投资机构或者企业认为做市商的报价并不能反映其准确价格。因此,解决交易机制问题显得十分紧迫。

其次,要解决挂牌企业数量大增但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因为没有门槛的市场不可能吸引到长期资金。
再次,应协调好新三板和主板之间的关系,实现错位竞争。



最后,新三板企业需要更多的配套政策。实际上,从新三板退出,再到主板上市,并非是新三板企业发展的唯一选择。恐怕更多的还要靠新三板发挥土壤的功能。

3. 新三板未来的改革方向在哪

 未来将从两方面改革

  全国股转系统监事长邓映翎表示,未来股转系统应从两个方面进行改革,首先要从股票发行制度改革,按照目前的规定,股份制改制不满一年的挂牌企业不能买卖股票。因此在目前的新三板中,有34%的挂牌企业由于改制不满一年出于既不发行股票又不能买卖的状态,市场流动性大大降低。因此他建议,对于将要挂牌的企业,应规定至少有5%的股份用于买卖,有助于增强市场流动性。此外,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一家公募基金进入新三板,这与新三板以机构参与者为主的定位不符。因此,挂牌企业发行增量股份有助于吸引机构投资者入场。

新三板未来的改革方向在哪

4. 如何深化新三板市场改革?

增加新三板市场发行交易功能。进一步优化现行基础层和创新层,规范企业股份制改造,强化信息披露,积累商业信用。增设公开发行层,允许在创新层挂牌满一年以上的企业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试点。股票发行审核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承担把关责任,投资者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监管部门取消对发行价格、发行节奏的行政管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形成市场主导、责任到位、披露为本、预期明确、监管有力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

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制定具体、多样的退市标准,增强透明度和约束力。防范和纠正各方面利用各种资源的“保壳”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实行强制退市。

5. 新三板什么时候扩大到全国的?

1、2013年6月19日,国务院确定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会议决定,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鼓励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内定)
 2、201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正式)

新三板什么时候扩大到全国的?

6. 新三板重磅改革方案敲定了吗?

新三板重磅改革方案敲定 引入集合竞价
全国股转系统将于2018年4月30日启动市场分层调整工作
新三板分层后首次集中大规模推出改革政策。12月22日,《证券日报》记者在全国股转系统召开的“分层与交易改革新闻发布会”现场了解到,新三板新一轮集中改革主要涉及优化分层制度;涵盖引入集合竞价、优化协议转让(俗称盘后大宗交易)、巩固做市转让的交易制度供给与改革;实施创新层企业与基础层企业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制度。
记者了解到,证监会此前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提出了“以市场分层为抓手,统筹推进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监管等各方面改革”的总体思路。

全国股转系统总经理李明在现场表示,此次分层制度的修改完善总体思路是,在保持现有市场分层基本架构、基本逻辑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创新层的部分准入和维持标准,促进更多优质企业向创新层聚集,提高创新层公司的公众化水平,为后续改革措施的推出奠定基础。一是在差异化准入标准中,调减净利润标准,提高营业收入标准,新增竞价市值标准。二是在共同准入标准中增加“合格投资者人数不少于50人”的要求。三是着眼于提高创新层公司稳定性,防止“大进大出”,将维持标准改为以合法合规和基本财务要求为主。此外,考虑到挂牌公司挂牌规范一段时间后再进入创新层较为稳妥,因此删除了申请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的规定。
本次市场分层制度改革,对创新层的维持条件有大幅调整,从以量化的财务标准为主,调整为以合法合规和基本财务要求为主。主要包括公司治理健全、无重大违法违规、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不为负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按照分层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国股转系统将于2018年4月30日启动市场分层调整工作。

与分层制度的完善相配套,此次一并推出了差异化交易制度改革。
一是引入集合竞价,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盘中交易方式统一调整为集合竞价,盘中时段的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与做市转让两种,供挂牌企业自主选择。与市场分层配套,对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实施差异化的撮合频次,基础层采取每日收盘时段1次集合竞价,创新层采取每小时撮合1次的集合竞价,每天共5次。
二是优化协议转让。为满足市场参与人合理的协议转让需求,此次交易制度改革提供了盘后协议转让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两种交易方式。
三是巩固做市转让,并予以适当调整完善。继续坚持并鼓励做市转让,在完善做市转让收盘价形成机制的同时,协议转让方式一并适用于做市转让的挂牌股票。
除了差异化交易制度之外,此次改革还进一步推进差异化信息披露制度安排。在信息披露制度改革方面,此次新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在坚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基础上,探索实施了创新层企业与基础层企业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制度。鉴于创新层公司公众化程度更高,对其信息披露作了从严要求,增加了季度报告、业绩快报、关键事项审计等相关安排。调整后,创新层公司信息披露强度高于基础层公司,但与上市公司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异。而基础层公司继续执行现有信息披露规则,但对其中要求过严、明显不合理的个别规定作出了修改。
李明强调,此次统筹推出的市场分层、交易和信息披露制度的差异化安排,是中国资本市场建设的全新探索,为后续改革措施的推出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7. 什么是新三板?最近的新三板改革又是什么?

新三板是面向中小企业的全国性股份转让系统,也是非上市公司的全国性交易平台,主要面向中小微企业。第一板市场是指主板市场,第二板市场是指创业板市场。与第一板市场和第二板市场相比,场外交易市场一般称为第三板市场。这不仅指明了深化新三板改革的方向,也标志着以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为核心的新三板改革的新起点。这也是一个重要的新的战略部署为资本市场更好的服务构建一个新的发展模式,促进高质量的发展。

新三板自2013年诞生以来,一直被定位为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重要平台。经过逐步探索,新三板形成了许多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制度设计,服务企业总数达1.3万家。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新三板遇到了一些上市公司流动性不足、“先天不足”等越来越多的“麻烦”。面对新的形势和问题,新三板改革正在加快推进。去年7月,通过设立遴选层、引入公募、建立董事会转换制度等改革措施的实施,充分激发了新三板的市场活力。仅仅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新三板的改革又一次带来了政策上的“大礼包”。不难发现,中小企业的资本市场服务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它不仅是对以往经验的总结和吸收,针对新形势的大胆改革。


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是新三板改革的延续。北京证券交易所将在现有新三板的选定层基础上成立。中国证监会的理念明确表示,北京证券交易所将成为新三板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与创新层和基础层共同构成新三板的市场水平。同时,改革必将给新三板市场的发展带来新的完善。是法律地位的提升。从交易场所的市场层面转向交易所,提高了法律地位,反映出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资本市场的升级。

提高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能力。期望在选定的层次上建立北京证券交易所,为中小企业提供更高效、更专业的服务平台。这将有助于构建风险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区域股权市场、新三板、交易所市场的全链支持体系,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直接融资铺平道路。同时,也有助于消除一些机构投资新三板的政策障碍,提高市场流动性。

什么是新三板?最近的新三板改革又是什么?

8. 新三板是什么 怎么操作的

一板市场通常是指主板市场(含中小板),二板市场则是指创业板市场。相对于一板市场和二板市场而言,有业界人士将场外市场称为三板市场。三板市场的发展包括老三板市场(以下简称“老三板”)和新三板市场(以下简称“新三板”)两个阶段。老三板即2001年7月16日成立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则是在老三板的基础上产生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新三板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2.1条(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